现代快报讯(记者 鹿伟)今年的 12 月 13 日是第三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12 月 7 日,南京市政府发布公告,12 月 13 日 10 时将举行国家公祭仪式,南京将全城鸣笛致哀。
12 月 13 日 10:00 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开始。在现场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之后(约 10:01),全市主城区范围内道路上(不含高速公路、绕城公路、高架、隧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停驶鸣笛致哀 1 分钟(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火车、船舶同时鸣笛致哀),道路上的行人和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也同时就地默哀 1 分钟,致哀 1 分钟后恢复正常(正在从事特种生产作业的人员除外)。
国家公祭仪式期间(2016 年 12 月 10 日零时至 2016 年 12 月 13 日 24 时),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使用轻型和超轻型固定翼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飞行活动。经政府批准用于国家公祭仪式活动的航拍、电视转播以及警务、应急救援、引航、气象探测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飞行活动,不受本规定限制。公安机关可以对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及其起降场采取临时封存、封闭措施,或要求相关单位对其管理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封存措施。
国家公祭仪式期间,市民发现违规升空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可以拨打 "110" 报警;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刘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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