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6-12-27
2017年起,江苏三类人员可申请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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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今年底,江苏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将覆盖全省所有县区。12 月 26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人社厅获悉,《江苏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省内联网结算经办服务规程》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规程》不仅明确了享受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范围对象,还明确了参保人员必须登记备案。

三类人员可申请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新《规程》明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比如(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二)异地长期居住或长驻异地工作、学习连续时间在 6 个月以上人员;(三)因病经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转异地医疗机构诊治的人员。其中,上述(一)和(二)情形者,简称 " 长期驻外人员 "。

登记备案后享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

需要提醒的是,参保人员不是拿着社保卡在外地可以随便刷的,而是必须登记备案。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由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符合长期驻外条件的参保人员,应持本人的省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 " 社会保障卡 "),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至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因病情需转外就医的参保人员,持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和由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至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核后,将确认的异地就医人员相关信息及时上传至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以下简称 " 省平台 ")。

长期驻外人员可自行选择定点医院看病

长期驻外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后,可在备案居住地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行就诊。转外就医人员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手续时,应确定 1 家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需再次转院的,应按参保地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异地就医人员应持社会保障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遵循就医地医疗机构医疗规程和服务规范。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同时要对异地就医人员进行身份识别,防范冒名就医等欺诈行为发生。

按参保地政策直接报销,无须先垫付

异地就医的费用如何报销?《规程》明确,异地就医人员就医时按参保地政策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相应的结算清单。应该由个人负担的部分,由个人按规定结清;应该由个人帐户及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代为结算。长期驻外人员发生的非定点医疗机构的急诊费用,应回参保地按规定报销处理。

(编辑 李蔚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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