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7-01-21
“渣男”被甩后不甘心 竟将前女友不雅照发给女方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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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孙旭晖)宿迁市沭阳县男子查某与女友分手后,竟将前女友尹某的裸照及不雅视频发送给女方好友,并以此要挟尹某回心转意。1 月 21 日上午,现代快报记者从沭阳法院了解到,目前,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查某立即停止对原告的名誉侵害行为,并于同年 12 月 30 日前赔偿尹某精神损害抚慰金 7500 元。否则,查某将按 20000 元偿付尹某。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宿迁市沭阳县某镇查姓男子和尹姓女孩相识于 2016 年 2 月 14 日,查姓男子(下称查男)和尹姓女孩(下称尹女)相识于浪漫的情人节,后二人如胶似漆地相处了一段时间,相处期间,查男用手机录下了二人亲密视频,偷拍了部分照片。但好景不长,二人终因性格不合,尹女提出了分手。

查男为留住尹女,以公开尹女不雅视频和艳照为要挟,但尹女始终没有答应。分手后,查男竟通过登录尹女的 QQ 号,并绑定该 QQ 号为自己的手机号码,更改了登录密码,通过此 QQ 号向 " 各自安好 " 等网友发送尹女的不雅视频和照片,想吓吓女孩,让其回心转意,回到自己身边,维持恋爱关系。尹女极力制止和央求,均无法让查男停下发疯的行为。无奈,尹女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名誉权利。

原告尹女与被告查男名誉权纠纷一案,沭阳法院于 2016 年 10 月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因涉及当事人隐私,依原告申请,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

原告诉称:因被告通过 QQ 向原告好友发送其不雅视频、图片,给原告造成重大精神伤害。请求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 20000 元、公证费 2040 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休庭期间,原被告在法庭内当面将原告 158168****QQ 号码所绑定的手机号码更改为原告设定的手机号码,QQ 密码也已经由原告重新设置。

(编辑 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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