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臧晓松)诈骗、盗窃、奸淫幼女 …… 扬州一名 "N 进宫 " 男子出狱后,竟又打上检察院的主意。他制作了一张子虚乌有 " 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 " 的胸牌,又伪造了工作证、名片等用于骗财骗色,随后因招摇撞骗罪获刑 1 年 8 个月。他在出狱后,不仅不思悔改,反而再次以 " 反贪局 " 的名义骗色,最终再次被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发现。这次检察官们怒了,他们以 " 人民的名义 ",在微信上实名曝光该男子,引发广泛关注。
周某在扬州西区某商场内的照片 扬州市人民检察院供图
他出狱后竟自称反贪局检察官
周某是扬州仪征人,1979 年出生的他,年纪不算大,经历却不可谓不丰富。
18 年前,刚年满 20 岁的他就开始了自己的诈骗生涯,中途还穿插进行了盗窃、奸淫幼女这样的犯罪活动。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刑事一份 2015 年的判决书显示,2001 年初,周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同一年 6 月份,他因犯奸淫幼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05 年 9 月份,他因为犯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09 年刑满释放后,他在经历了一段空白期后,竟然又打上了扬州市检察院的主意。周某制作了一张子虚乌有的巨大 " 胸牌 ",上书 " 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 ",又伪造了工作证、名片,还买了一个党徽系在自己胸牌上。
假检察官穿帮,获刑一年八个月
他这么大费周章干嘛呢?主要还是为了两个字——钱和色。
判决书中显示,2014 年 5 月至 10 月期间,周某通过网络聊天工具联系一名女子,并冒充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与其交往,骗取对方信任后与之恋爱并同居。
同年 8 月至 10 月期间,周某在办理信用卡时认识了另一名女子,再次冒充检察官欺骗对方,两人确立恋爱关系后,周某虚构同事家庭困难急需用钱,骗取该女子 1000 元。
不仅如此,周某还通过伪造的身份,骗领了七家银行的信用卡,用于维持自己的体面生活。周某的行为很快穿帮,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发现情况后,及时处置。最终在 2014 年 10 月 23 日,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法院于 2015 年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没收假名片等作案工具。
假检察官再次落网,真检察官怒而曝光
事情远远没有完结,2016 年 6 月,周某刑满释放了。
让人难以置信的是,他回家拿出自己当初做的多余的工作证、名片还有那个雷人的假胸牌,再次冒充一模一样的身份,用一模一样的手段骗了两名女子。
现代快报记者从扬州市检察院提供的照片上注意到,周某曾在扬州西区某大型商场留影,他身着西装,戴着眼镜,手拎皮包,看上去一副斯文面孔。而他的名片上,印着 " 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 ",并注明 " 检察官 "。
2017 年 2 月,扬州市检察院再次发现他的犯罪行为,通过有效的取证,建议公安机关立即对其追逃。
4 月 5 日,周某再次落网,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此后,扬州市人民检察院以 " 人民的名义 ",在微信上实名曝光该男子,引发广泛关注。
检察官公众场合不会那么 " 招摇 "
扬州市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士提醒:检察官不会在公交车、饭店等公众场合自己胸前挂上 " 某某检察院检察官 " 字样的胸牌,必须要执行公务时,一般会身着制服,佩戴检徽,不会把党徽系在胸牌上。
检察官不会动不动跟你借钱,也不会把你带到办公大楼前面,说帮你办事,然后过一会突然出现说需要若干经费疏通关系。如果遇到这种行为,请立即举报!
检察官们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弘扬真善美、抑制假恶丑,坚决为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氛围做贡献,绝不会 " 脚踩两条船 "!如果你们遇到这样的人自称检察官,请坚决举报!
市民也可以通过扬州检察微信、官方微博、12309 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核实身份。
(编辑 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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