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黄艳)南京市雨花台区小学入学及小升初招生政策 4 月 14 日出炉,施教区划分细则同时公布。
【小学入学】
新生入学年龄应满六周岁(2010 年 9 月 1 日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出生)。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六周岁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 7 周岁或 8 周岁。
施教区入学条件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籍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按施教区报名入学。
(1)属下面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也可正常按施教区报名入学:
① 儿童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且实际长期居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
② 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且实际长期居住的。
③ 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④ 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无独立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2)拆迁户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
① 拆迁户家庭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② 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内小学报名。
③ 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报名前将孩子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3)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入学问题按照下列原则办理:
① 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应在小学招生报名前一年办理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② 对购买二手房的住户,每户只能在施教区内同时安排一名学生就读(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4)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公办小学招生
1.施教区内学生免试入学
所有公办小学招生,应坚持 " 免试就近入学 " 原则,保证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日期办理子女入学报名手续,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2.热点小学及多校划片试点区域空余学额电脑派位
在去年实施电脑派位的基础上,增加电脑派位计划。届时将在本区范围内采取公开报名、电脑摇号的方式派定学位。组织电脑派位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区教育局负责制定,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在市招办统一组织下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实施。
参与电脑派位的热点学校(小行小学、雨花外国语花神庙分校、共青团路小学)及多校划片试点学校(西善桥小学、梅山第二小学、实验小学善水湾分校)的学额将于 5 月 26 日前在《雨花教育网》公示。我区符合学区条件的小学新生可于 6 月 2 日、3 日在施教区学校填报电脑派位志愿。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电脑派位人数超过电脑派位计划时,实行电脑派位、按派位计划录取;申请电脑派位人数未超过电脑派位计划时,按申请人数全额录取。
市招办统一组织,全市统一时间(6 月 24 日),统一程序,由区教育局具体实施热点学校及多校划片试点学校电脑派位招生工作。
特殊儿童入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意见》,积极接纳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及肢体残障等特殊儿童入学,严格做到 " 零拒绝 "。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或休学康复后复学。
民办小学招生
依法支持民办学校规范办学。南京市民办实验学校小学部、南京市民办力行小学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不得超计划招生。民办学校招生方案由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日程安排
5 月 5 日,各小学发布招生通告,在学校门口公示栏、校园网及其学区范围内醒目位置公布招生公告,告知辖区家长具体学区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要求等。
5 月 13 日— 14 日,各小学学区生入学报名登记。适龄儿童监护人到所属学区小学报名。报名时,要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该学区的户口簿、产权证及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
5 月 17 日前,各小学上报《2017 年一年级学区生一览表》。
5 月 26 日前,区教育局公布实行电脑派位与多校划片试点学校空额摇号的计划。
6 月 2 日— 3 日,小学新生填报热点学校与多校划片学校的电脑派位志愿。
6 月 24 日上午,区内热点公办学校与多校划片学校电脑派位。
6 月 25 日,开通网络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7 月 2 日— 3 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相关报名点报名登记。
8 月 10 日前,各学校向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落实市教育局 " 六不 " 要求。区教育局将成立专项督察组,对全区小学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发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坚决予以处理。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取消申报各类综合评奖资格;涉及民办学校的,报市教育局扣减当年民办学校奖补经费,取消当年民办学校各类评先评优资格,情况严重的将在次年削减自主招生比例直至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涉及社会教育机构的,按照行政处罚条例,从严处理;对相关人员,按照 " 一岗双责 " 要求,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情节严重、造成社会重大不良影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先免职后处理。
【初中入学】
报名条件
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一致,可在施教区入学。
1.属下列四种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也可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① 毕业生的户籍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
② 父母离异,毕业生的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③ 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其子女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④ 毕业生的户籍随父母户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且从未迁移过,父母双方均无独立房产、并实际常住的。
2.拆迁户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
① 拆迁户家庭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在原施教区中学报名。
② 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内中学报名。
③ 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报名前将孩子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中学报名入学。
3.小学毕业生的户籍在报名结束后招生工作结束前迁入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全家无房产,且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5.户籍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公办初中招生
1.在我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组织升学报名。审核工作由各初中校负责完成。在外区就读的我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须在 4 月 21 日至 22 日内,回我区教育局指定地点雨花台中学(高中部)办理升学报名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2.各初中校应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保证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
3.各初中校(含民办学校)应于 8 月 10 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张榜公布录取新生名单,并规定报到日期。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南京民办实验学校招生
1.南京民办实验学校初中招生工作纳入全区招生工作统一管理。民办实验学校招生方案须由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2.民办实验学校须严格核定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两种形式,2017 年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比例为 2 ∶ 8。南京民办实验校电脑派位工作将在市招办组织下,全市统一时间,统一程序,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特长生招生
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我区板桥中学可以招收美术特长生,雨花台中学、孙家中学可以招收男子足球特长生,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名义招收学生。按照《南京市 2017 年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宁教体[2017]20 号)要求,5 月 4 日— 6 日,体育、艺术特长生可以到相关学校办理报名手续;5 月 20 日,招生学校分别组织专业加试。区教育局和各招生学校分别成立区级和校级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过程监督。各招生学校要认真制定招生办法,细化组织环节,全程录像,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特殊学生入学
各学校要积极做好特殊学生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意见》,尊重家长和孩子意愿,妥善安排施教区特殊学生随班就读或进入秦淮特殊教育学校学习,严格做到 " 零拒绝 "。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学生入学或休学康复后复学。
照顾对象及办理办法
按照南京市教育局招生文件要求,对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
符合以上条件的照顾对象须到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统一登记、审核后统筹安排。报名时须填写申请表,并递交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相应照顾类别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日程安排
4 月 21 日至 22 日,跨区(含跨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登记。
4 月 24 日,各初中发布招生通告,在学校门口公示栏、校园网及其学区范围内醒目位置公布招生公告,告知辖区家长具体学区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要求等。
5 月 15 日至 20 日,在我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在各就读小学进行初中升学报名,各初中学校审核录取。具体时间以小学通知为准。
6 月 2 日,各校上报学区生录取及空额情况。
6 月 9 日至 10 日,有意愿参加民办学校或南京外国语学校电脑摇号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有意愿参加民办学校或南京外国语学校电脑摇号的需到我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 月 16 日,发布《关于做好雨花台区 2017 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招生报名登记工作的通知》。
6 月 24 日上午,南京外国语学校、民办学校电脑派位。
6 月 25 日,开通网络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7 月 1 日,南京外国语学校英语能力面测。
7 月 1 日至 2 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指定地点报名登记。
8 月 10 日前,各学校向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张榜公布录取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9 月 30 日前,各校按省教育厅《关于统一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用统一的学籍管理软件建立学生电子档案,按时、准确填写学生信息,并报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审核。
雨花台区 2017 年小学施教区划分一览表
学校 | 施教区划分情况 |
---|---|
实验小学 (东校区) | 雨花西路两侧:单号从 1 号开始至 121 号,包括普德村、普德花园、能仁里 1 — 3 号、能仁里一村、四季经典、四季阳光;双号从 2 号至 120 号,134 号至 220 号,包括中华新村、钱家村、安德里 1 — 30 号。 长虹南路两侧:西云村铁路道口以东,双号含 310、318、324 号;单号从 391 号至 449 号 ( 399 号凤凰和美除外 ) ,含南窑岗村、锦虹美苑、绿岛华庭、观云国际、观樾公寓(过渡学区); 雨花路铁路以南; 雨花东路:花雨南庭。 |
实验小学 (西校区) | 雨花东路两侧至卡子门,含雨花村(养回红村)、晨光巷、西羊巷、爱涛逸珍公馆、机电花园; 凤台南路两侧由应天花园至梦都大街; 长虹路两侧至西云村铁路道口以西:北窑岗村、长虹新寓、凤凰和美;雨虹雅苑;亚东国际; 雨花西路单号 129 号、双号 222 号开始至菊花台公园、小行路单号 15 号、双号 16 号(警官学院):含安德里、龙福花园、龙福山庄、枫情国度 · 尚园、君悦城市花园、名门公寓、德安花园、安德门居委会、工农村;先锋公寓; 安德门大街 11 号:地质勘察院。 |
共青团路小学 | 雨花新村:共青团路 1-5 村;能仁里 16 号大院、能仁里二村、能仁里三村;共青团路两侧:含原共青团路 11 号、花好月苑、雨麓花苑,邓府山村、邓府苑、公交四公司、望江矶。 |
雨花外国语小学 | 雨花南路以南、卡子门大街以西、软件大道以北、花神大道以东地区,含玉兰山庄、康盛花园、翠竹园、翠岛花城、花神美境、郁金香花苑、锦明家苑(郁金香路 12 号)、玉兰小区(郁金香路 16 号)、君悦湖滨、泰龙家园(郁金香路 20 号)、君子兰花园(郁金香路 22 号)、阅城国际、宏图上水园、蓝筹谷。 |
雨花外国语小学花神庙分校 | 雨花台区辖区内,机场高速以东,软件大道以南,卡子门大街以西:含双龙嘉园、九都荟(过渡学区)、尚都荟(过渡学区)、大桥机器厂宿舍等。 |
雨花台中学春江校区(小学部) | 春江新城、蓝岸尚城、翠岭银河(非铁心桥各村居民)、万科金色里程、人才公寓(过渡学区)。 |
小行小学 | 小行路单号从 27 号(金蕊家苑)开始至结束,双号自 18 号(警犬研究所)开始至结束:含小行社区、菊花社区、康润园、时光澔韵、名城世家、柏阅澜庭、警犬研究所宿舍、消防中队宿舍。琥珀花园。 |
铁心桥小学 | 铁心桥街道原各村;莱蒙水榭(过渡学区)。 |
景明佳园小学 | 景明佳园小区 |
梅山第二小学 | 梅山街道矿区部分:梅欣社区、梅岭社区(含梅苑小区)。 |
西善桥小学 | 西善桥街道各村,含油坊社区:七彩星城、贾西新苑等;古遗井社区;西善桥社区;福润社区。 |
实验小学善水湾分校 | 善水湾小区 |
雨花外国语小学西善花苑分校 | 西善花苑;雨花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含西寇社区,天后社区。 |
岱山实验小学 | 过渡学区:岱山经适房片区。 |
古雄小学 | 板桥街道江大线以南、宁芜铁路以东地区,含新建社区(部分):新建公寓、新建一村及原有未拆迁的 11 个村民小组;建通社区:建绿新苑;绿洲社区:绿洲新村;永安社区未拆迁 13 个村民小组,已拆迁村民小组按照安置地就近入学,未安置则按原学区入学; 板桥新城管委会所属部分地区,新林社区(部分):新林芳庭、古雄新居、朗诗绿色街区、金域华府。 |
板桥小学 | 板桥街道江大线以北地区,含板桥社区:板桥新村、向阳雅居、胜利南苑、板桥秀苑及西来、胜利、杨戴 3 个村民小组;含三山社区:朝阳西苑、静华公寓;驻地单位:中冶实久建设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宿舍、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解放军工兵仓库范围。 板桥新城管委会所属部分地区:古雄社区:原有村组;大方社区:大方村(未拆迁部分);柿子树社区:原有村组。 雨花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部分地区:近华社区:潘窑二组、五胜一组、金叶花园小区、锦华新城小区。天保社区:刘一组、刘二组、南奥新居、凤凰美地(过渡学区)、石林大公园(过渡学区)。 |
梅山第一小学 | 梅山街道所属生活区部分,含中兴路社区、上怡新村社区、梅清苑社区。 板桥街道江大线以南、宁芜铁路以西部分,含孙家社区:新建雅苑、梅苑新村、永安花苑及未拆迁的 5 个村民小组(史家、李山头、王村、西家庄、合面);新建社区(部分):乔家庄、钟家岗。 |
力学小学金地自在城分校 | 金地自在城。 |
金陵华兴实验学校(小学部) | 宋都南郡、富力尚悦居。 |
雨花台区 2017 年初中施教区一览表
学 校 | 施 教 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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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 中学 | 雨花东路至卡子门大街(西侧)100 号:晨光巷、西羊巷、机电花园、爱涛逸珍公馆、花雨南庭、大桥机器厂宿舍; 雨花西路 1 号至 127 号,雨花西路 129 号至小行路 16 号(警官学院):雨花路铁路以南、普德村、普德花园、钱家村、四季经典、四季阳光、能仁里(16 号大院除外)、能仁里一村、二化机宿舍、电信局宿舍、名门公寓(住宅部分,过渡学区),安德里、安德里小区、龙福小区、龙福山庄;省地质工程勘察大队宿舍; 长虹路铁路以东双号自 244 号、单号自 391 号始:绿岛华庭、窑岗村、锦虹美苑、雨虹雅苑、观云国际、观樾公寓(过渡学区); 宁南新区:康盛花园、玉兰山庄、仁恒翠竹园、翠岛花城、花神美境、阅城国际花园、蓝筹谷、郁金香花园、君子兰花园、望江矶、郁金香路 12 号和 16 号、泰龙家园;君悦湖滨、宏图上水园、双龙嘉园(过渡学区)、九都荟(过渡学区)、尚都荟(过渡学区)。 |
共青团路 中学 | 共青团路、雨花南路片区:雨花新村(共青团路 1-5 村);邓府山村、邓府苑;公交四公司(雨花南路 22 号);能仁里 16 号大院、能仁里二村、三村;陵园宿舍、花好月苑、君悦城市花园、枫情国度 · 尚园; 雨花西路片区:先锋公寓、雨麓花苑、亚东国际; 长虹路铁路以西:应天花园、凤凰和美、德盈广场(住宅部分); 小行片区(小行路单号及双号 16 号以南)(不含 16 号):菊花小区、小行村、康润园、警犬研究所、金蕊家苑、时光澔韵、名城世家、柏悦澜庭; 铁心片区:原铁心桥街道各村、翠岭银河(铁心桥各村原居民)、凤翔花园一、二、三期(铁心桥各村原居民)、凤翔山庄一、二、三期(铁心桥各村原居民)、莱蒙水榭阳光(过渡学区)。 |
板 桥 中 学
| 新城管委会所辖地区:古雄村、大方村、柿子树村、原石闸湖村;新林芳庭、朗诗绿色街区(过渡学区)、金域华府(过渡学区)、古雄新居; 雨花经济开发区:原四圩村、原陈叶村、原近华村、原落星村); 南澳新居(过渡学区)、石林大公园、锦华新城、金叶花园; 板桥街道:国际关系学院、朝阳西苑、静华公寓、向阳雅居、板桥新村、胜利南苑、板桥居委会范围、绿洲厂小区范围。 |
孙 家 中 学 | 板桥街道孙家村、永安村、三山村、新建村、梅村;梅山街道(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厂部生活区非职工子女);南京市建通墙体材料总公司原职工宿舍及建绿新苑;永安花苑、梅苑新村、新建雅苑、新建一村、新建二村、新建公寓。 |
金陵中学 西善分校 | 西善桥街道各村;梅山街道(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厂部生活区非职工子女);贾西新苑,善水湾。 |
雨花台中学春江校区(初中部) | 春江新城社区、景明佳园小区、蓝岸尚城、蓝岸 3G、万科金色里程(过渡学区)、翠岭银河(非铁心桥各村居民)、中兴人才公寓(过渡学区),琥珀花园。 |
金陵中学 岱山分校 | 岱山经适房片区,西善花苑。 |
金陵华兴实验学校(初中部) | 富力尚悦居、宋都南郡、金地自在城(过渡学区)。 |
(编辑 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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