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黄艳)新名校云集的建邺区今年招生有哪些变化?建邺区教育局发布了最新招生方案,并公布了最新的施教区划分表,大家可以看一看,你家的小区对应的是哪所学校。建邺区公布了招生咨询电话:87778252 87778707;招生举报电话:87778270;招生举报邮箱:jyqzs87778707@126.com。
【小学入学】
基本原则
1.依法接纳原则。依法保障所辖区域内所有户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学位,接纳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
2.严格规范原则。落实"六不"要求:任何学校不得进行违规和虚假招生宣传(包括小学进幼儿园);不得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组织以择优、选拔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测试;不得以各种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等;不得以任何名义提前签约录取学生;不得以政府、单位、基金会等名义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或其他费用。
3.合理安排原则。区教育局严格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核定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布局及当年适龄儿童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确定公办小学的施教区范围和招生规模,学校招生规模和施教区生源数量基本适应。
4.均衡发展原则。区教育局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通过改善办学条件、合理均衡配置资源和推进师资流动等途径,促进辖区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招生办法
(一)报名条件
新生入学年龄应满六周岁(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六周岁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二)公办学校招生
保障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学位,确保2017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符合教育部、省政府和市相关文件要求。
1.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除双胞胎、符合政策的二孩外,原则上每套住房六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就读。
(1)属下面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也可以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①儿童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父母双方均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其子女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③适龄儿童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2)拆迁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
①拆迁家庭未购买新房的,应出具相关部门的拆迁证明,由适龄儿童全家户籍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②拆迁后重新购房、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出具相关部门的购房证明,由新购房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3)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产权证)不符的,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的,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4)报名登记工作开始后,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或户籍变更的、过期报名的,由学校登记情况并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2.政策照顾对象。对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建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
3.特殊儿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特殊教育学校和义务教育普通小学应积极接纳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及肢体残障等特殊儿童入学,严格做到"零拒绝"。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入学或休学康复后复学。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5] 28号)要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宁暂住、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小学就读,应在我区暂住地实际居住满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并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材料:
⑴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⑵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建邺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或暂住证;
⑶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
⑷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⑸医疗部门规定的新生儿及幼儿时期体质健康发展状况的预防接种的相关证明。
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以上材料,待建邺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于8月2、3日安排符合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登记,8月10日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就读,完成学位派定。若随迁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一经查实,根据宁教规划[2015] 28号文件,区教育局有权拒收该生入学,该生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在宁入学。
(三)民办学校招生。依法支持民办学校规范办学。民办小学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不得超计划招生。各民办学校按市教育局要求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招生方案由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按照统一的时间节点向社会公布并规范有序实施(具体上报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生日程安排
1.建邺区户籍小学新生报名时间:5月13、14日(星期六、星期日)。适龄儿童监护人在上述时间内根据区教育局划定的学校施教区范围,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本施教区的户口簿、产权证、出生证、预防接种卡等有关证明。
2. 8月10日前,学校向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招生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招生管理。区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宣传和执行各级政策要求,统一招生步调,规范、平稳、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各校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认真学习和规范执行招生政策,配合区教育局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各小学要在招生报名前向社会公布学校性质、办学规模、招生计划及施教区范围,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入学事项公告,明确作出"六不"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监督。
2.规范办学行为,实施阳光分班。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育公平公正,全区所有小学全面实施阳光分班。按照市教育局要求的时间节点,8月10日各小学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之后,各校制定阳光分班的实施方案, 报区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备案。
3.加强过程管理,落实责任追究。区建立严格的督查制度,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招生入学全过程管理,对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区政府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全区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发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坚决予以处理,取消相关学校评优评先、表彰和奖励资格;对相关人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造成社会重大不良影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先免职后处理。
2017年建邺区公办小学招生计划及施教区一览表
学 校 | 招生计划(班级数) | 施 教 区 |
南湖一小 | 4 | 南湖东路(单21号、双24号以上)利民村、利民东村、电站村、康复村、育英村、文体村、沿河一村、东升村、艺苑村、文体西村、彩虹苑、云锦美地、云河湾、润花园。 |
南湖二小 | 3 | 南湖路(南湖所辖区)、南湖东路(单19号、双22号以下)茶亭东街(单号)、水西门大街(文体西路以西,北圩路以东)、茶亭村、迎宾村、蓓蕾村、车站村、玉塘东街、车站南村、玉塘村、湖西街(沿河街以北单号)。 |
南湖三小 | 4 | 湖西街(沿河街以南)、湖西村、沿河二、三、四、五村,集庆门大街以南、应天大街以北、江东中路以东、南湖路以西的地区。 |
晓庄实小 | 3 | 茶南新村(露园、兆园、拓园、仁园、明园、福园)、湖西街(沿河街以北)、湖西庭院、中北英郡、千峰彩翠、凤栖苑、利德家园、莺歌苑、福苑、万达东坊、叠彩丽庭、建盛丽庭。 |
莫愁湖小学 | 4 | 长虹路(集庆门大街以北)、长虹路后街、赛虹桥北街、西街头、牌坊街、水西门大街(单号文体西路以东、双号莫愁湖西路以东)莫园新寓、园中园、莫愁东寓、茶亭东街(双号莫愁湖西路以东)、莫愁新村、南湖边、小庄子、汉中门大街1--101号、莫愁湖东路、莫愁湖西路、金基唐城、玉兰里(北圩路以东)。 |
江东门小学 | 4 | 天顺苑、康怡花园、梅花里、茶西里、茶花里、玉兰里(北圩路以西)、茶西茶亭东街(双号、北圩路口以西)、水西门大街双号(北圩路以西)、汉中门大街单号103号以上、苏建城、名仕嘉园。 |
金陵中学 实验小学 | 8 | 江东中路以西、乐山路以东、梦都大街以北、应天大街以南的地区。 |
南师附中 新城小学 | 12 | 江东中路以东、泰山路以西、梦都大街以南、奥体大街以北的地区。 注:新城小学因施教区内生源数超过学校办学容量,2017年仍将采取入学后摇号方式均衡分班:六个班学生在黄山路校区,其余学生在富春江校区就读。 |
南师附中 新城小学南校区 | 6 | 江东中路以东、泰山路以西、奥体大街以南、河西大街以北的地区。 |
南师附中 新城小学北校区 | 6 | 应天大街以南、梦都大街以北、黄山路以东、秦淮河以西的地区。 |
南师附中 新城小学怡康街分校 | 4 | 应天大街以南、梦都大街以北、江东中路以东、黄山路以西的地区。 |
中华中学 附属小学 | 4 | 乐山路以西、长江夹江以东、梦都大街以北、应天大街以南的地区。 |
莲花实验学校 小学部 | 4 | 绕城公路以东、秦淮河以西、江山大街以南、头关街以北的地区。 |
中和村学校 (暂定名、建设中) | 面向中和村已交付入住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017年入学 到莲花实验学校小学部。 | |
生态科技岛小学 | 4 | 江心洲街道地区内。 |
建邺实验小学 | 5 | 江东中路以东、泰山路以西、河西大街以南、江山大街以北的地区。 凡属于泰山路以东、秦淮河以西、梦都大街以南、江山大街以北区域内符合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儿童2017年入学到建邺实验小学。 |
建邺实验小学分校 | 4 | 集庆门大街以南、应天大街以北、南湖路以东、秦淮河以西的地区。 |
致远外国语 小学分校 | 3 | 江东中路以西、长江夹江以东、梦都大街以南、河西大街以北的地区。 |
致远外国语小学乐山路分校 (暂定名、建设中) | 2 | 江东中路以西、长江夹江以东、河西大街以南、江山大街以北的地区。 凡属于江东南路以西、扬子江大道以东、江山大街以南、头关街以北区域内符合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儿童2017年入学到致远外国语小学乐山路分校。 |
陶行知小学 | 5 | 江东中路以西、乐山路以东、应天大街以北、汉中门大街以南的地区。 |
积善小学(暂定名、建设中) | 乐山路以西、长江夹江以东、应天大街以北、水西门大街以南的地区。2017年符合条件的儿童入学到陶行知小学。 | |
南京外国语学校河西初级中学附属小学 (暂定名、建设中) | 1 | 江山大街以南,江东南路以东、以南因处在建设开发中暂无法确定 施教区的地区。 注:区域内符合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儿童2017年借用南京外国语学 校河西初级中学校舍入学。 |
特师附小 | 1 | 面向全区招收符合条件的儿童。 |
【初中入学】
基本原则
1.依法接纳原则。依法保障所辖区域内所有户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义务教育学位,接纳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特殊少年随班就读,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初中。
2.严格规范原则。落实"六不"要求:任何学校不得进行违规和虚假招生宣传(包括初中校进小学);不得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组织以择优、选拔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测试;不得以各种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等;不得以任何名义提前签约录取学生;不得以政府、单位、基金会等名义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或其他费用。
3.合理安排原则。区教育局严格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核定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布局及当年小升初毕业生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确定公办初中的施教区范围和招生规模,学校招生规模和施教区生源数量基本适应。
4.均衡发展原则。区教育局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通过改善办学条件、合理均衡配置资源和推进师资流动等途径,促进辖区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招生办法
(一)报名要求
在建邺区小学就读的具有本区户籍的应届毕业生由各小学组织升学报名。
跨区就读的具有本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南京市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登记通知单》、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材料,到建邺区教育局统一安排的报名点办理升学登记手续。
(二)公办学校招生
保障适龄少年义务教育学位,确保2017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符合教育部、省政府和市相关文件要求。
1.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就近入学。除双胞胎、符合政策的二孩外,原则上每套住房三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少年在施教区学校正常就读。
⑴属下列三种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按正常就近入学办理:
①毕业生的户口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出国定居等情况的;父母离异,其子女的户口随法定监护人(有产权证)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毕业生的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的。
③毕业生的户口随父母户口落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⑵户籍审定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①毕业生家庭因拆迁等原因尚未重新购房的,应出具相关部门的拆迁证明,由毕业生全家原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安排入学;毕业生家庭拆迁后重新购房、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出具相关部门的购房证明,由新购房屋所在地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②毕业生的户口在迁入地户籍审查认定结束后才迁入的,由迁入地所在地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③毕业生全家无产权住房,且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由毕业生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④户籍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的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2.初中特长生。相关初中学校应依据经上级行政部门批准的计划招收体艺特长生,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招收体艺特长生的学校,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专业水平测试和录取工作。被录取的体育、艺术类特长生不再参加义务教育学位的派定和电脑派位报名,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
3.政策照顾对象。在义务教育入学招生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建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
4.特殊少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特殊教育学校和义务教育普通中学应积极接纳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及肢体残障等特殊少年入学,严格做到"零拒绝"。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入学或休学康复后复学。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5]28号)文件要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主要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宁暂住、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初中就读,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暂住地已实际居住满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⑴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⑵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建邺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或暂住证;
⑶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
⑷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⑸就读本区小学的学籍卡(含全国学籍号)和小学生素质报告书。
随迁子女入学原则上由小学就学所在地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教育局待建邺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于8月2日、3日安排未被初中录取的,且符合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登记,8月10日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就读,完成学位派定。若随迁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一经查实,根据宁教规划[2015] 28号文,区教育局有权拒收该生入学,该生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在宁入学。
6.公办初中空余学额电脑派位。今年继续开展热点公办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工作。区教育局对区内有空额的热点公办学校采取公开报名、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符合正常入学条件的本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参加电脑派位。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不得参加电脑派位。
参加电脑派位的小升初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电脑派位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不得补报。毕业生监护人须填写电脑派位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三)民办学校招生
依法支持民办学校规范办学。民办初中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不得超计划招生。当民办初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两种形式,2017年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比例为2:8 。
各民办学校按市教育局要求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方案由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按照统一的时间节点向社会公布并规范有序实施(具体上报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招生日程安排
4月21日至22日(周五、周六),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登记。
4月24日至4月30日,本区小学就读的具有建邺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在所在小学登记报名。
5月26日(周五)前,公布实行电脑派位的公办热点义务教育学校名单和电脑派位计划。
小学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查验、修正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打印学籍卡并盖章后(初一新生注册学籍的依据)交毕业生。
6月9日至10日(周五、周六),小学毕业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月24日(周六)上午,南京外国语学校、民办学校和区内热点公办学校电脑派位。
6月25日(周日),通过南京招生信息网(www.njzb.net)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7月7日至8日(周五、周六),具有建邺区户籍的小升初应届毕业生持《公办初中学校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单》到派位初中学校报到。
8月10日前,各初中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招生管理。区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宣传和执行各级政策要求,统一招生步调,规范、平稳、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各校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认真学习和规范执行招生政策,配合区教育局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各初中要在招生报名前向社会公布学校性质、办学规模、招生计划及施教区范围,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入学事项公告,明确作出上述"六不"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监督。
2.规范办学行为,实施阳光分班。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育公平公正,从今年开始,全区所有初中全面实施阳光分班。8月10日各初中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之后,各校制定阳光分班的实施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8月11日-12日全区统一进行入学均衡分班。
3.加强过程管理,落实责任追究。建立严格的督查制度,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招生入学全过程管理,对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区政府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全区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发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坚决予以处理,取消相关学校评优评先、表彰和奖励资格;对相关人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造成社会重大不良影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先免职后处理。
2017年建邺区公办初中施教区划分及招生计划一览表
学 校 | 初 中 施 教 区 | 招生计划 班级数 |
建邺初级中学 | 莫愁湖西路以东、秦淮河以西、汉中门大街以南、水西门大街以北和南湖路以东、秦淮河以西、水西门大街以南、应天大街以北的地区。 | 8 |
南湖第二中学 | 江东中路以东、莫愁湖西路以西、汉中门大街以南、水西门大街以北和江东中路以东、南湖路以西、水西门大街以南、应天大街以北的地区。 | 8 |
中华中学 上新河初级中学 | 夹江以东、江东中路以西、应天大街大街以南、梦都大街以北的地区。 凡属于燕山路以东、江东中路以西、汉中门大街以南、集庆门大街以北和夹江以东、清河路以西、汉中门大街以南、集庆门大街以北及夹江以东,江东中路以西,集庆门大街以南,应天大街以北区域内符合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2017年入学到中华中学上新河初级中学。 | 8 |
致远初级中学 | 夹江以东、江东中路以西、梦都大街以南、江山大街以北的地区。 凡属于夹江以东、江东南路以西、江山大街以南、头关街以北区域内符合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2017年入学到致远初级中学。 | 4 |
江心洲中学 | 江心洲街道地区内。 | 4 |
莲花实验学校 (初中部) | 绕城公路以东、秦淮河以西、江山大街以南、头关街以北的地区。 | 6 |
中和村学校 (建设中,暂定名) | 面向中和村已交付入住的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2017年入学到莲花实验学校初中部。 | |
南师附中新城初中 | 江东中路以东、泰山路以西、梦都大街以南、河西大街以北的地区。 | 10 |
南师附中新城初中黄山路分校 | 江东中路以东、泰山路以西、河西大街以南、江山大街以北的地区。 凡属于泰山路以东、秦淮河以西、梦都大街以南、江山大街以北区域内符合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2017年入学到南师附中新城初中黄山路分校。 | 8 |
南师附中新城初中怡康街分校 | 江东中路以东、秦淮河以西、应天大街以南、梦都大街以北的地区。 | 8 |
南京外国语学校 河西初级中学 | 江山大街以南,江东南路以东、以南因处在建设开发中暂无法确定施教区区域内符合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2017年入学到南京外国语学校河西初级中学。 | 2 |
(编辑 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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