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7-05-17
贪心房主把一套拆迁安置连卖三次,七年后才被揭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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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见习记者 邓雯婷 记者 王瑞)一套拆迁安置房七年内竟然被房主连卖三次,直到最后一位买房人拿到钥匙准备给新房装修时,才发现被房主给骗了。近日,南京江宁法院依法对房主进行司法拘留。同时,公安机关也已经决定对房主涉嫌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

2017 年 1 月,陶然买了一套拆迁安置房,总价 102 万元,房款也已全部付清。然而,当他拿到钥匙准备装修新房的时候,无意中发现,早在他买房之前,该拆迁安置房所有人赵强已将房屋卖给其他两个买主。

原来,早在 2011 年 1 月,拆迁安置房所有人赵强,就已与孙睿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孙睿购买赵强名下的一套面积为 90 平方米尚未交付的拆迁安置房,房屋价格为 42 万元。当时孙睿已支付 31 万元,余款在房屋正式交付时给付。因赵强一直不交付拆迁安置房,孙睿无奈起诉至法院,要求赵强继续履行合同或返还房款并赔偿损失。

更令人想不到的是,2012 年 10 月,赵强又与顾东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顾东购买赵强该拆迁安置房,房屋价格为 65 万元。顾东已支付 45 万元,余款 20 万元于房屋正式交付时给付。2016 年 12 月,赵强分得拆迁安置房,顾东遂于 2016 年 12 月向赵强支付了余款 20 万元,但赵强迟迟不肯将房屋过户到顾东名下。

事实上,赵强名下只有一套拆迁安置房,在 2016 年 12 月分得该拆迁安置房。赵强名下的房屋先后卖给孙睿、顾东和陶然三人,共计收到房款 182 万元。针对赵强一房三卖,并且隐瞒了房屋多次出卖的事实,法院认为,赵强的行为构成妨碍民事诉讼,决定对赵强进行司法拘留十五日。同时,由于赵强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罪,法院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并移送相关材料。2017 年 4 月 11 日,公安机关决定对赵强涉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从拆迁到安置房发放,一般都要三四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而被拆迁人手里只有一纸安置协议,买房人为贪图便宜买这样的房子时,无法查证房子是否存在,更没法知道房子是不是已被出售,无法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存在极大的交易风险。

法院提醒广大市民,由于拆迁安置房无法及时拿到房屋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给一些不法分子一房多卖提供了足够的条件。更糟糕的是,这些不法分子到案发时一房多卖的钱基本已被挥霍一空,因此购房人最终面临的都是 " 钱房两空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编辑 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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