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7-05-25
15岁少年与队友起争执 一铁棍砸下去致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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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晓宇 通讯员 张传杰 )同学之间发生点小摩小擦、口角纷争,本在所难免;而一旦处理不当,拳脚相向、大打出手,极易激化矛盾,甚至演变成暴力犯罪,给当事人造成无可挽回的身心伤害。现代快报记者从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就办理了一起同学间因口角争执、以强凌弱,最终造成一人重伤的案件。

15 岁的冯杰(化名)是一名正读高一的在校生。从小在农村长大的他,平时言语较少,性格温和,是左邻右舍、老师同学眼中的好孩子。课余时间,喜欢运动、爱好拳击的他在淮阴区某校接受拳击训练。队友李斌(化名),虽然和冯杰同龄,却是 " 老同志 ",自恃学习拳击多年,别人都不是他的对手,平时与他人交往中一言不合,喜欢 " 用拳头说话 "。

去年 10 月的一个晚上,李斌打电话给冯杰,让其到教练家睡觉。冯杰是个听话的孩子,以前从未在外留过宿,遂予以回绝。听到冯杰没有听自己的话,李斌感到很没面子,便在电话中斥骂冯杰,并扬言第二天要在体校打他。一听说练拳击多年、身高体壮的李斌要打自己,自己肯定不是他的对手,冯杰害怕了,心想自己总不能坐以待毙,得有防备。

第二天下午,冯杰想到李斌可能会在体校门口等他,就和其他几个同学一起同行,路上还顺手捡了一根长 20 厘米、直径约一厘米的铁棍,以备防卫。2 点半左右,冯杰和同学们来到体校楼下。果不其然,李斌早早等在那里。见冯杰走进,李斌不由分说,就向冯杰的左脸打了一巴掌。情急之下,早有了防备的冯杰拿着手中的这根铁棍,径直朝李斌头上击打一下。被击中头部的李斌,一下子坐在地上,后被其他同学和闻讯赶来的教练送至医院。经司法鉴定,李斌的人体损伤构成重伤二级,犯罪嫌疑人冯杰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冯杰主动自首;其父母积极与受害人家长达成赔偿谅解协议。

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未检科在审查中,认为犯罪嫌疑人冯杰系未成年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积极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被害人李斌案发前主动动手挑衅,对矛盾激化及案件发生负有责任,有明显过错。综合全案证据,依照法律规定,经过讨论,最终对冯杰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办案检察官提醒,此案的发生,进一步警示和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在遇到校园欺凌、以强凌弱等问题时,首先要积极向家长、老师或者校方报告,求得帮助;在不可避免正面接触时应学会依法冷静处理,切忌一时冲动,犯下大错。

(编辑 刘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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