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7-05-25
在取保候审期间,他再次盗窃“进班房”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刘志山 刘东 见习记者 毛晓华)今年 3 月,从外地来泰州姜堰的甘某因盗窃被取保候审,就在案件开庭前,他故伎重演再次盗窃。现代快报记者获悉,甘某本来可能只是单处罚金,结果如今却要在监狱服刑,日前,经姜堰区检察院追加起诉,被告人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甘某此前在姜堰某烤鱼店打工,因试用期满未能留用,遂起了报复念头。3 月 5 日下午,甘某来到店中乘隙盗走一只装有营业款的黑色提包,内有现金 4700 余元。案发后,甘某向公安机关投案并退出全部赃款,后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在审查起诉期间,甘某对自己的盗窃事实供认不讳,表示悔恨不已。鉴于其系初犯且有自首、退赃等法定、酌定量刑情节,检察官在起诉时建议法院可对其适用单处罚金,同时告诫甘某要痛改前非,以实际行动争取从宽处理的机会。

然而,甘某却并没有把检察官的告诫放在心上,就在法院通知开庭前,甘某再次作案。4 月 8 日,他穿着雨衣,戴着口罩,在姜堰某理发店内窃得顾客 2 部手机后潜回出租屋,不料数天后即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其盗窃的手机价值合计 2700 余元。

案发后,检察官依法对甘某追加起诉,同时建议法庭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且不适用缓刑。日前,法院对该案作出宣判,采纳了检察官的量刑建议,对被告人甘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编辑 高霞)

相关标签

快报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