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张瑜)6 月 1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即日起,南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以及柜面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的办理时间全部延长至全年,只要是工作日,随时都可以申请办理。
现代快报记获悉,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给各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缴存单位和缴存人下发通知称,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 " 放管服 " 改革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中心决定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和偿还住房贷款业务的办理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 2017 年 6 月 1 日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的办理时间由每年的 6-12 月份调整为全年;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业务的办理时间由每年 1-12 月份的上半月调整为全月。
(编辑 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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