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7-06-09
大妈任性过头 违章后打骂交警获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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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晓宇 张海峰 通讯员 王淑臣)54 岁的淮安大妈朱某怎么也没想到,骑车逆行被查后,因为一时情绪失控辱骂、击打交警,结果会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6 月 8 日下午,淮安市清江浦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妨害公务案件。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朱某当庭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但是为时已晚。

庭审现场 法院供图

今年 4 月 29 日 15 时许,朱某骑电动车在淮安市区淮海南路与解放路交叉路口逆向行驶,被在路口巡逻的淮安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二大队民警朱建军当场查获。朱警官将朱某引导至路边进行处理,孰料在依法处置过程中,朱某火气一下子就上来,采用击打、撕扯、辱骂等方式,阻碍朱警官执行公务。

在这一过程中,朱警官反光背心被撕破,手背也被朱某抓破,朱某仍不依不饶对其辱骂,无奈之下,朱警官拨打了 110。4 月 30 日,朱某被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刑事拘留。5 月 12 日,朱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被清江浦检察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朱某承认,当时自己确实是违章逆行,并且情绪激动,没有配合交警,之后还对交警击打、辱骂。之所以会击打、撕扯交警,朱某表示,因为家里事情多,自己心情不好,看到交警要扣自己的车,就急了,自己不是成心的,就是因为一时情绪激动没控制好自己。

公诉机关指出,根据现场的监控和视频,朱某的行为造成当时现场的交通秩序、公共秩序的混乱。其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以暴力方法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察,应从重处罚。

朱某当庭忏悔,希望法院从轻处罚。法院在审理后,对案件进行当庭宣判,判处朱某犯妨害公务罪,有期徒刑 6 个月。

主审法官表示,朱某对公共秩序的漠视、对法律的无知,致使她犯下大错,希望她能够吸取教训,也希望其他市民引以为戒。

(编辑 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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