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8-01-23
心大!国外买鳖带回国欲放生,被检验检疫截获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唐婷婷 记者 耿朴凡)不少人眼中,放生甲鱼、巨鳖等动物是件积福的事。不过,从国外买鳖私带回国准备放生,就不可取了。近日,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在一名旅客的行李箱中,查获一只疑似恒河鳖的动物。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只鳖由该旅客在孟加拉国首都达卡购买,准备带回国让母亲放生。检验检疫将对此鳖及该旅客的信息移交海关及濒危动物管理部门,进行下一步的处理。

△ X 光机扫描图像

当日下午,来自香港的 KA810 次航班抵达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江苏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通过 X 光机查验旅客的行李物品。一个大号的拖箱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该拖箱中套着一个盒子,里面的图像呈现一部分形状怪异,疑似骨角类;另一部分颜色均匀,疑似肉类。两种图像重叠在一起,执法人员判定为动物,立即拦截了旅客及物品。

△工作人员进行查验

打开行李箱后,首先发现的是大量的生牛肉,还有一只整鸡和一部分的鸡肉。接着执法人员检查行李箱中套着的纸箱。打开后是一个麻袋,而麻袋内赫然趴着一只鳖。执法人员准备将其取出时,被旅客拦住。旅客告诉执法人员有危险。工作人员这才发现,这竟然是一只活鳖。虽然四肢被捆住无法爬行,但是鳖头立即伸出,突出的眼睛四下张望,尖尖的鼻头差点触碰到执法人员,着实将执法人员吓了一跳。

据该旅客称,他是从孟加拉国经香港转机回到国内,这只重达 5.678 公斤的鳖是他在孟加拉国首都达卡购买,带回国内的目的是让母亲放生。

执法人员认为,该鳖的背部和胸甲特征,都非常类似恒河鳖。据了解,恒河鳖正是分布于恒河流域,包括巴基斯坦的印度河和默哈纳迪河,以及印度、孟加拉国和尼泊尔。

△被查获的恒河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活动物入境只允许带一只犬或猫,其他活动物均禁止入境。若这只鳖真的是恒河鳖,该旅客很可能触犯了刑法。因为恒河鳖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其附录 I 中的物种,不仅受到中国法律的禁止还受到国际公约的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走私珍贵动物,非法携带珍贵动物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检验检疫将对此鳖及该旅客的信息移交海关及濒危动物管理部门进行下一步的处理,而这只鳖将移交红山动物园。

(编辑 王鹏)

相关标签

南京 香港 牛肉 走私 刑事责任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