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宁公宣 记者 顾元森)2 月 9 日,经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依法对 " 钱宝网 " 集资参与人赵某(河北沧州人)、薛某程(江苏江阴人)、王某永(贵州安顺人)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执行逮捕。
经公安机关侦查," 钱宝网 " 实际控制人张小雷向南京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后,犯罪嫌疑人赵某(网名 "ZZ")与薛某程(网名 " 钱宝大亨 Jun")通过 QQ 搭识,为策划、组织、煽动 " 钱宝网 " 集资参与人进行非法聚集活动,两人共同建立了 QQ" 钱宝全国维权群 ",薛某程为群主,赵某为管理员。赵某多次通过其新浪微博发文,鼓动 " 钱宝网 " 集资参与人进行非法聚集活动,在网络上引起大量阅读和转发。薛某程在 QQ 群里转发赵某博文,并策划、组织非法聚集活动,与赵某在网上遥相呼应。
1 月下旬,为发泄对 " 钱宝网 " 被查处的不满,制造事端,给政府部门施加压力,赵某、薛某程在网上共同商定到南京非法聚集的计划,赵某在微博发布计划内容,并配以引导非法聚集的政府场所定位地图,薛某程则在 QQ 群中发布煽动性言论,威胁群内集资参与人如果不参与将被清除出群。受赵某煽动性言论的影响,犯罪嫌疑人王某永(网名 "yong")建立了 " 群主微信群 ",由多个 " 钱宝网 " 集资参与人网络通讯群群主参加,在群中多次转发赵某微博,组织讨论确定了非法聚集的时间、地点。
1 月 22 日,受赵某、薛某程、王某永煽动,一些 " 钱宝网 " 集资参与人来到南京的政府机关、商贸区等公共场所非法聚集。赵某和王某永供称,为逃避法律责任他们煽动其他人到南京来非法聚集,自己却分别躲在河北和贵州老家遥控指挥并在网上起哄造势。薛某程则混入聚集人群,采取现场拍照、录像上传等方式,在网上积极联系参与人员,直接指挥聚集方向和地点,煽动聚集人员起哄闹事、对抗民警执法,自己则迅速逃离现场并退群隐匿。当天的非法聚集活动,严重破坏了公共场所秩序。
案件发生后,南京市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侦查取证,迅速对赵某、薛某程、王某永等主要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经审讯,赵某等 3 人均交代了自己策划、组织、煽动 " 钱宝网 " 集资参与人到南京非法聚集的违法犯罪行为。赵某表示自己被洗脑了,被张小雷欺骗了,现在想想很愚蠢,希望用自己的教训,告诉其他人不要再执迷不悟,否则将一失足成千古恨。王某永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薛某程后悔不该建立 QQ 群,不该在群里发表意见影响别人,不该组织他们,以后会合理合法表达诉求。
犯罪嫌疑人赵某、薛某程、王某永在互联网上组织、策划、指挥、煽动、纠集多名 " 钱宝网 " 集资参与人到政府机关、商贸区等公共场所非法聚集、起哄闹事,严重破坏公共场所秩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规定,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警方提醒," 钱宝网 " 集资参与人应通过合法途径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场所秩序,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其它公民的合法权利,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有关案件的侦查取证工作,遵法守法,不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蛊惑,不组织、不参加各类违法活动。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 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图片来自微博截图 编辑 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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