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佘红武 记者 顾元森)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的 7 天春节长假期间,南京市共出动烟花爆竹禁放执法力量 4 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单位、场所、小区、街巷等 5 万余处。全市禁放区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警情 44 个,共立案查处违法燃放、销售行为 18 起,行政拘留 6 人,行政罚款 12 人。取缔非法经营摊点 4 处,收缴非法烟花爆竹 10 箱,违规燃放行为与去年同比基本持平。
在 44 个警情中,远郊区占 66.7%,主城区占 33.3%。据市消防、卫计、环保部门统计,春节长假期间,禁放区没有因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警和人身伤害事故。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成效明显,社会面总体平稳良好。
春节假日期间,广大公安、安监、城管、工商、交通运输、消防等执法人员放弃休息,不断加强巡查执法,针对每起警情,做到每起必处、每起必查、查获必罚。除夕当晚,南京市副市长孙建友率队对主城区禁放管理工作开展检查,各区领导带领相关部门加强了春节期间的执法检查,落实了工作责任。公安部门认真对待每一起警情,做到现场必勘、证据必取、走访必查,对查证属实的,每起必罚。正月十五元宵节即将到来,市禁放办提醒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买不放烟花爆竹,不得携带烟花爆竹到夫子庙燃放,不得放飞 " 孔明灯 "。届时,警方将加大社会面执法巡查力度,确保元宵节烟花爆竹禁放成功。
市禁放办承诺:对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一经查实的,我们将给予适当的奖励。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经查实的,每收缴一箱烟花爆竹奖励 30 元,一次最高奖励不超过 2 万元;对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奖励 200 元。
相关案例:
1、2 月 15 日 15 时许,市民孙某带两名儿童在鼓楼区淮滨路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巡逻民警当场查获,鼓楼公安分局依法对孙某行政处罚,并责令家长对儿童进行安全教育。
2、2 月 15 日 19 时许,市民刘某在江北新区天然居小区一停车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被巡逻民警当场查获,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 200 元罚款的处罚。
3、2 月 15 日 21 时许,市民刘某在建邺区莲花佳苑小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被巡逻民警当场查获,建邺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 500 元罚款的处罚。
4、2 月 16 日晚 22 时,根据群众报警,建邺公安分局南湖派出所在南湖东路文体村路边查获杨某在其居住的小区路边非法售卖烟花爆竹,民警当场收缴烟花爆竹 2 箱,建邺公安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5 日处罚。
5、2 月 20 日 6 时许,李某在高淳区淳溪街道淳中路与镇兴路交叉路口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被查获,高淳分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2 日的处罚。
6、2 月 20 日 8 时许,安徽宣城水阳镇人王某在其经营的高淳区淳溪街道水产市场门店为 " 开门迎财神 " 燃放烟花爆竹,被巡逻民警当场查获,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 2 日的处罚。
(编辑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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