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张瑜)上周五,南京五部门联合发文支持公积金贷款,很快又传来了公积金贷款利好消息!3 月 27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 " 放管服 " 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发放时限管理,提高审批效率,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对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各环节办理时限规定进行调整。现代快报记者根据调整后的时间来计算,从职工提交贷款申请资料算起,到完成贷款发放手续,最快 10 个工作日即可实现。
根据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各环节办理时限规定调整如下:
一、职工提交贷款申请资料齐全,符合贷款条件,贷款承办银行自受理之日 1 个工作日内将贷款初审信息录入公积金中心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将申请资料扫描完毕并确认提交。发生退案的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重新送审。
二、贷款承办银行自初审信息录入公积金中心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之日起无纸化审批的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文本审批的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将申请资料送公积金中心贷款处或分中心终审。
三、公积金中心贷款处或分中心工作人员自贷款承办银行复审完成后 1 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终审。文本审核的,以收到文本时间为准。
四、贷款承办银行自公积金中心或分中心贷款终审完毕后 1 个工作日内前往房产交易及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交易抵押登记手续。
五、贷款承办银行于抵押手续办理完成后 2 个工作日内将抵押相关信息和权证资料等取回,录入扫描至公积金中心业务信息管理系统。
六、公积金中心贷款处或分中心于贷款承办银行提交交易抵押信息后 1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抵押信息审核确认工作。文本审核的,以收到文本时间为准。
七、贷款承办银行自公积金中心贷款处或分中心抵押审核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手续(因资金流动性严重不足,经管委会批准需要轮候发放或组合贷款商业资金不到位的情况除外)。
(编辑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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