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余丽莎 记者 鹿伟)4 月 3 日,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携手江苏省法学智库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共同发布《南京江北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8-2020 年)》(简称 " 规划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其中提到多项创新试点,包括率先实施国家和省各类试点政策,探索扩大深化改革的领域和内容;创新新区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推行聘任制公务员、政府雇员制试点等等。
小目标: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要达 92% 以上
市委常委、江北新区党工委专职副书记罗群强调,作为全国第十三个、江苏省唯一的国家级新区,江北新区是目前唯一被国务院明确要求坚持 " 法治先行 " 的国家级新区。之前江北新区在推动新区知识产权法庭建设、仲裁院设立,启动法律服务园区、组建法律顾问专家库等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此次规划正是江北新区坚持 " 法治先行 ",回应国家期待,深入开展新区法治建设,全面落实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的重大法治举措。
江苏省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会长、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公丕祥教授在会上表示,江北新区管委会携手第三方智库、借助 " 外脑 " 编制完成规划。这一创新举措值得各级政府机关推广和倡导。
根据规划,到 2020 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处于国家级新区前列,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达到 92% 以上。
理顺新区各类主体行权边界
去年,江北新区的空间架构进行了优化,设立了直管区、共建区和协调区 3 个区域。这些区域的职责权限难免出现交叉重合,如何处理?
规划提出,要理顺新区各类主体行权边界。按照分类指导原则进一步理顺新区管委会与浦口区、六合区、栖霞区政府的事权关系和职责关系,明确新区范围内各功能区行权地域与事项,并根据新区发展需求动态调整。在直管区内行使省、市依法赋予的和区级行政管理权限。在共建区内负责重大项目、重大政策的协调实施,行使市级规划、国土、环保审批管理权限,根据新区发展需求行使被依法赋予的其他市级审批权限,承接相应服务事项。在协调区内负责经济社会发展相关重大事项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市政府建立直管区、共建区、协调区内行政管理事项动态调整机制。
探索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的 " 江北模式 "
作为新区,江北的机构改革备受关注。根据规划,将依法推进新区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创新,大胆先行先试,率先实施国家和省各类试点政策,探索扩大深化改革的领域和内容。按照精简高效原则设立必要的职能机构,大力推进大部制改革和下沉式管理,统筹合并行使各领域市、区级行政管理权,依法委托街道办事处实施有关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并根据新区发展需求进行动态调整。
值得一提的是,规划提出,进一步创新法定机构设置、公共服务外包、人员社会化招聘等运作方式,以大数据管理中心试点为契机,积极探索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的 " 江北模式 "。
创新制度,拟试点推行聘任制公务员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规划中明确尊法守法用人导向,提出创新新区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推行聘任制公务员、政府雇员制等试点,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按照 " 人随事走 " 原则,推动人岗相适,依托遴选、挂职等方式外部引才。
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江北新区作为创新先导区,不仅仅体现在科技创新,还体现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方面。新区管委会采取的是 " 小政府大社会 " 的发展思路,实施大部制扁平化管理。在人员使用方面,目前已经打破了公务员、事业单位、企业的身份限制,实现了双向任意流动。" 在此前部门副职的竞聘上,以上各类人员可以无视身份、级别的区别,因才突出,努力实现了人才的流动和发掘。"
(编辑 张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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