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8-04-13
驾驶员看过来,滥用远光灯引发事故也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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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陈敏)滥用远光灯一直是人们最深恶痛绝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会造成对向驾驶员或骑车人、行人在视觉上障碍甚至瞬间致盲,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近日,宜兴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远光灯引发的交通事故纠纷,除了直接相撞的车辆分别担责,开远光灯影响道路正常通行的轿车驾驶员也被判承担 25% 赔偿责任。

2016 年 6 月 22 日夜晚,市民桂某由南向北沿道路右侧驾驶电瓶三轮车回家。当行驶到张渚镇人民路段时遇到周某的车正逆向停在右侧道路中间,而且车辆打着远光灯,刺目的灯光直射桂某的眼睛。桂某下意识地想避过灯光,就把三轮车开到了左侧车道,没想到迎面就与对向而来的小轿车撞了个正着。

事故致桂某被撞成股骨、胫骨、肋骨等多处骨折,腿部、肘部软组织挫伤,送医后住院 22 天,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相撞的轿车及电瓶三轮车也不同程度损坏。

交警部门详细调查发现,伤者桂某在被远光灯照射后,逆向行驶到相对车道,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因此交警认定,本次事故由邹某承担 50% 的责任,桂某、周某分别承担 25% 的责任。

(编辑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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