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 (记者 耿朴凡)今后南京的 " 地下城 " 不仅有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熙熙攘攘的商业中心,相互之间还会互联互通。近日,《南京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简称 " 办法 ")审议通过,将于 5 月 14 日起施行。办法表示,南京地下空间将优先用于建设地下交通、市政工程,开发利用中小学地下空间。办法还规定,禁止在地下空间设置住宅、幼儿园、养老院等,违者将面临处罚。
优先建设地下交通、市政工程,开发中小学地下空间
地下空间,即地表以下的空间,也是大家眼中的 " 地下城 "。
办法中表示,南京的地下空间将优先用于建设地下交通、市政工程、应急防灾、公共消防、人民防空、环境保护、安全保障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同时,也鼓励建设地下商业、工业、仓储以及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值得一提的是,南京还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车辆多、车位少,周末去商场最怕的就是找不到停车位。根据办法,单独新建地下公共停车场可以配建附属商业设施。而学校的地下空间也将利用起来。在确保安全和不妨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前提下,政府统筹开发利用中小学地下空间,依法建设必要的城市基础设施。
地下空间不能随便开发规划。根据办法,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并与人民防空、道路交通、轨道交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管线、海绵城市、绿化园林、商业网点布局、文物保护、消防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鼓励地下空间相互连通,适度开发相关配套
每个区域的地下空间,还将实现互联互通。办法中表示,鼓励地下空间的相互连通,可以适度开发相关配套设施。
按照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应当进行地下连通的,建设单位、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等相关利益主体应当实施地下连通。如何实现?办法中表示,先建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预留地下连通工程的接口,后建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承担后续地下工程连通义务。
同时,地下空间公共交通设施也应当预留地下连通工程的接口,用于人员疏散和应急救援。
在工程设计方面,办法中明确,地下空间建设工程的设计应当满足地下空间对环境保护、防水排涝、结构安全和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的使用要求,使用功能、出入口设计应当与地表建(构)筑物相协调。
在地下空间设置住宅、开养老院?将面临处罚
地下空间里想建啥就建啥?办法规定,禁止在地下空间内设置住宅、幼儿园、早教机构、养老院等,否则将由公安机关按照消防管理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同时,在地下空间内违法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向地下空间内违法排入废气或者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在地下空间内使用液化石油气和闪点低于六十摄氏度的液体作为燃料;故意损毁地下空间设置的各类安全设施、设备等,也都属于禁止行为。
为保证地下空间安全,地下空间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当符合安全规范,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设施运行正常。地下空间使用经营期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当保持畅通,不得被封闭、上锁、隔断、堆物和堵塞。
(编辑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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