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葛明亮 高猛 记者 陶维洲)为了要回 30 多万的债务,南通女子张某可谓费尽心机,甚至还请 " 专业人士 " 催债。然而,要债无果最终无奈前往法院起诉后,她的 30 多万元债权居然瞬间 " 蒸发 "20 多万,这是怎么回事?在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的监督下,真相浮出水面。原来,正是张某请来的催债人和债务人联手设局,弄了一场虚假诉讼,赖掉了 20 多万元债务。目前,催债人、债务人和债务担保人均因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个月,张某的债务纠纷官司也已进入再审程序。
打官司要钱,30 多万债权 " 蒸发 "20 多万
2013 年 1 月,支某向从事民间借贷业务的张某借了 35 万元,期限为 3 个月。为了表示有还款能力,支某请来私企老板周某和另外的一个朋友进行担保。因还款逾期,同年 8 月 15 日,支某又向张某出具借条,确认了上述债务。
然而,几个月过去后,支某迟迟还没有还钱的意思,双方因催要欠款多次发生纠纷,闹得很不愉快。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3 年 11 月,失去耐心的张某找到无业人员吴某,委托他去催债,并出具了书面委托书。后来,因要债费用问题,张某和吴某也闹得不愉快。" 收不到钱还伸手要钱买烟买酒,怎么可能!" 张某一气之下口头解除了对吴某的委托协议,但吴某拒不交出书面委托书。
在催债过程中,担保人之一的周某也和张某结下了 " 梁子 "。2014 年 1 月,张某和周某闹到了派出所,为查清事实,民警对知情者吴某做了询问笔录,但钱还是没能要回来。
2014 年 1 月,无奈之下的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支某和担保人周某偿还债务。让张某意外的是,庭审中支某向法庭提交了 " 结账协议书 " 和 4 张总计人民币 23 万元的收款收据,称已向张某的委托人吴某归还了张某的借款本金 23.5 万元,吴某作为第三人出庭应诉,还当庭予以认可。
法庭为此调取了 2014 年 1 月吴某在派出所的询问笔录,认为支某、周某、吴某三人关于还款 23.5 万元的内容能够互相印证。据此,法院于 2014 年 6 月 10 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支某已通过第三人吴某归还借款本金 23.5 万元,扣除支某之前已偿还的 1.59 万元,判决被告支某一次性归还剩余本息 9.91 万元给张某,周某承担连带责任。
30 多万元的债权瞬间 " 蒸发 "20 多万,张某傻了眼,但也不甘心。2014 年 10 月 15 日,她向法院申请再审,却因提供不出对方虚假诉讼的证据被法院驳回。
原是催债人和债权人联手设局搞虚假诉讼
法院一审判决后,为了要债,张某一直没有放弃努力。2016 年,她突然想起了在派出所的那份笔录,那是法院判决的重要依据。吴某根本没有要到钱,怎么会在派出所的笔录里承认收了钱呢?带着疑问,张某将这一情况反映到了派出所。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当年做笔录的民警听了张某反映的情况后,顿时警觉起来。当年本是一般打架纠纷,民警也没有多想,但现在想来,吴某作为张某雇佣的催债人,本应说话偏向张某,但在做笔录时,他明显偏向的是周某。民警当即将这一疑点作为线索反馈给了崇川区检察院。
之后,张某向检察机关递交了控告申诉材料。检察官通过审阅书面材料,并多次找张某交谈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检察官初步判断,这很可能是一起虚假诉讼案件。接下来,崇川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检察官来到派出所,调取相关材料,反复阅看,认为此案涉嫌虚假诉讼,并有犯罪嫌疑。
此时,支某和吴某均因其他犯罪正在宜兴监狱服刑。" 趁他们尚在监狱服刑,不能串供,必须抓住有利战机分别取证,各个击破,拿到关键口供。" 检察机关定下办案方向," 只要他们的口供出现矛盾,伪造证据的事实就能够固定,庭前实际还款数额不是 23.5 万元,就可以坐实虚假诉讼。"
为了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检察官邀请公安民警一同去宜兴监狱提审,不断调整讯问方向,获得重大突破。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是一场事先谋划好的骗局,策划者正是周某、支某和吴某三人。
三人的动机各有不同,并据此结成同盟:支某无力还钱想赖账;周某怀恨张某要债上门泼红漆,让其在家人和邻里面前颜面尽失;吴某则因要债的 " 辛苦费 " 没拿到而恼羞成怒。据周某等人交代,提交给法庭的 " 结账协议书 " 及 4 份 " 收条 " 都是伪造的," 收条 " 是吴某和支某两人制作," 结账协议书 " 由吴某和支某口述,周某打印。而在派出所的笔录,也是之前周某和吴某商量好的。
三人因妨害作证罪获刑,债务纠纷案再审
检察机关在审讯中还发现,虽然对实际归还的债务金额各方说法不一,但可以肯定的是,在法院开庭之前,支某和周某并未通过吴某向张某归还借款人民币 23.5 万元。至此,这起债权离奇 " 蒸发 " 案真相大白。
今年 3 月 1 日,法院以妨害作证罪,对周某、吴某和支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10 个月,并将根据检察建议对原先的民事官司进行再审。目前案件已重新进入民事诉讼程序。
" 虚假诉讼在现实中很难发现,源于民事诉讼以平等自愿为原则,一旦当事人串通好口供,不露破绽,很难追究其法律责任。" 崇川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上述案子他们前后跟进监督了一年多,反复到公安、法院调取卷宗材料,多次到监狱、看守所现场制作笔录,并引导公安机关及时调整侦查方向,从繁杂、琐碎的大量事实和证据中,梳理出一条关于虚假诉讼的脉络,最终判断三个当事人都有虚假诉讼嫌疑。
(编辑 张爱红)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