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鹿伟)4 月 26 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名单,具体如下:
任命卞国栋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周毓敏(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夏海南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任命张晗庆(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借贷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荣艳(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郑彦鹏、周家明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陈言平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葛亚健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陶国中为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何林生为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田雨、骆晓刚、赵建宁的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李勇、卢苍、潘淑平、黄波、商伶俐 ( 女)、李之华(女)、吴兴宏、方友生、张目、周安、倪玉军、王锦文、杨斌、毛光明、刘卫刚、房树俭、陆炳树、周军成、张启晋、宣红军、乔文新、祁飞、史志强、杨武、张汉俊、居明、黄振宇、黄建兵、鹿建新、姚菲(女)、王钟平、倪学洲、胡闻、申屠峰、张峰、李远、胡卫、苌建光、朱晓雄、郭煜华、杨健、陈国军、李永坤、李静(女)、尉延峰、李正州、林志梅(女)、孙春宁、冯文新(女)、英伟(女)、张爱华(女)、王友明的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编辑 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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