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8-05-11
婚礼当天司仪居然放了鸽子,新人索赔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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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陆研 记者 刘遥)南京有一对新人,为保婚礼万无一失,很早就与一家婚庆公司商谈。可谁知婚礼当天,司仪竟掉了链子,等结束了才赶到现场。婚庆公司与司仪连连道歉,虽然他们愿意退回全部费用 15000 元并赔偿 3000 元,可还是无法平息这对新人的怒火,被告上了法庭。近日,六合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并作出判决,新人要求的 4 万赔偿不予支持,婚庆公司只需赔偿对方损失 3000 元。

2017 年 8 月,王刚和鲁萍准备结婚,他们找了一家婚庆公司 , 约定好服务内容包括司仪、摄像、跟妆、现场布置等 , 费用一共 15000 元。后来,鲁萍还加了司仪的微信,聊了不少关于婚礼的细节。可以说整个婚礼的前期准备进行的十分顺利。可到了 10 月 1 日 18 点,婚礼开始了,司仪却没有到场。无奈之下,婚庆公司只能临时找人救场,直到婚礼结束,司仪才赶来。

司仪解释道:" 我把两场婚礼搞混了!等下午 5 点左右,我接到婚庆公司的电话才知道误事了,赶紧去现场。可谁知又碰到堵车,才迟了这么久。" 他和婚庆公司向王刚夫妻俩道了歉,并将婚庆全部费用退还。除此之外,婚庆公司还表示愿意补偿 2000 至 3000 元。

王刚夫妇不同意,他们觉得司仪迟到,使婚礼原定的细节无法正常进行,给他们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后来,王刚夫妇向六合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婚庆公司赔偿损失 4 万元,司仪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合同中明确指定了司仪人选,但婚礼当天司仪未到,导致细节无法实现,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重大瑕疵,构成根本违约。但是,婚庆公司当场换人,也提供了其他相关服务并将费用全额退还,其已经为违约行为承担了责任。虽然该事件造成新人精神上的痛苦,但他们主张的损失 4 万元,并未提供证据证明损失的具体构成,法院不予支持。另外,虽然新人曾与司仪进行过微信沟通,但双方并不存在合同关系,他们要求司仪承担连带责任,于法无据。

最后,六合法院判决婚庆公司赔偿王刚和鲁萍损失 3000 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编辑 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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