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8-05-26
车主拒不挪车还推搡辅警,被行政拘留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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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江景轩 记者 顾元森)服从交警指挥,这是交通参与者的义务。不过南京江北新区的徐某不但不听交警指挥,还对辅警推推搡搡。最终被民警带到派出所,警方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8 天、罚款 300 元的处罚。

△警方供图

5 月 24 日上午 9 点左右,徐某将自己的轿车停在林场地铁站对面的公交站台处,严重影响公交车的正常停靠。现场交警警告徐某,应将车辆停放至路边停车位处,保持公交车道的畅通,不料徐某情绪激动、态度蛮横,不肯挪车,并与交警对峙,引来不少路人围观。此时江北新区公安分局维稳处突大队民警黄炳豪、黄锋正好巡逻到这里,看到路边有人聚集,便上前查看。当交警再次警告徐某," 不准占用公交车道,再不挪车将作拖车处理 " 时,徐某变得更加激动,他不但大声呵斥交警,还用双手推搡现场的辅警。为了防止事态恶化,民警黄炳豪、黄锋带领特勤队员果断上前,将徐某一把控制,并告知徐某,已经涉嫌阻碍警察执行职务,请他配合到派出所接受调查。被控制的徐某依旧蛮横," 我犯什么法了,凭什么对我采取强制措施!"

最终,徐某被传唤到了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询问、调查。在派出所,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后悔自己太冲动。警方依法对其做出行政拘留 8 天,并处 300 元罚款的处罚。

警方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编辑 张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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