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8-05-30
7月起,高速通行费纸质发票将不再作为抵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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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李娜 )5 月 30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获悉,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高速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将不再做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这也意味着,如果需要通行费抵扣税款,车主需要尽快办理 ETC 卡或用户卡,通过网络平台获取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进行抵扣。

据介绍,2018 年 1 月 1 日,全国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统一开具平台正式上线,发票平台上线后,交通运输部实行增值税发票纸质票据和电子发票双轨运行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高速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不再做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联网公司提醒广大运输业户,若需抵扣税款,请提前做好准备,尽快办理 ETC 卡或用户卡,通过网络平台获取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进行抵扣。

ETC 卡或用户卡可以这样办理

用户在江苏办理 ETC 卡或用户卡,需前往苏通卡客服网点、相关合作银行或者通过微信搜索 " 通行宝 ETC" 公众号或 "ETC 助手 " 小程序在线申办(详询 96777 客服热线或关注 " 江苏高速 96777" 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

用户在办理苏通卡时,请务必确保办卡时预留的开户姓名、证件资料、联系人、手机号码等信息准确且合法有效。如信息发生变更(含原有苏通卡客户)需及时前往苏通卡客服中心柜面办理变更手续,以免影响发票平台绑定和开票。

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何开?

用户办理 ETC 卡或用户卡后,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www.txffp.com)或 " 票根 "APP 完成注册,验证绑卡后即可获取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注:ETC 用户可在实际发生通行费后的第 10 个自然日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平台开具发票。

提醒: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常见问题

1. 绑卡异常

平台提示 " 您填写的证件信息与发行方预留信息不一致,请重新填写 "。建议前往苏通卡客服中心办理客户资料变更。个人用户需提供卡主身份证原件,如代办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用户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 开票异常

(1)用户成功绑定平台,但平台展示的用户名下卡片数量不对应或缺失。

原因:用户存在多次开户或在不同发行机构(如银行等)开户,相同账户信息无法重复上传。

解决方式:请致电江苏高速 96777 客服热线反映情况转相关部门处理。

(2)用户在平台绑卡时,平台展示 ETC 卡信息与实际卡片信息不符。

原因:用户曾在网点进行客户资料变更、过户操作,显示变更前信息。

解决方式:请致电江苏高速 96777 客服热线反映情况转相关部门处理。

(3)充值后,登录发票平台无法实时开具充值发票或用户新开户或信息变更后,无法立即在平台注册绑定。

原因:目前为系统上线初期,平台仍在优化并将逐步满足信息实时上传需求。

解决方式:请耐心等待,待信息上传发票平台后即可登录绑定并开具充值发票。

3. 发票抬头错误

建议进行换票操作。在发票服务平台,进入 " 我的发票 " 页面,选择 ETC 卡," 按开票申请 " 选择需要更换抬头的交易记录,点击右上角的三个点,选择 " 申请换票 ",点击 " 请选择此次更换的抬头 ",选择正确的抬头,点击 " 确定 " 即可。换票申请受理后,请耐心等待,稍候在 " 我的发票 " 中进行查看。如果超过 12 个小时后仍显示为开票中,请与平台人工客服取得联系。

(编辑 刘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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