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8-05-31
长江禁渔期非法电力捕鱼牟利,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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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雒呈瑞 记者 王瑞)长江禁渔期间,为了牟取利益,竟然利用电力捕鱼,非法获利数万元 ……5 月 31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检察院召开的 2018 年全市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南京生态环境犯罪案件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尤其非法捕捞水产品类案件,占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总数的近一半。

2016 年 11 月在长江禁渔期内,苏某等 5 名犯罪嫌疑人,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电力捕鱼为国家明令禁止,购买快艇及电捕鱼工具,多次在长江南京段水域实施电捕鱼,将非法捕捞的鱼类销售到扬州、镇江等地,非法获利达数万元。2017 年 8 月 4 日,鼓楼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17 年 12 月 15 日,鼓楼区人民法院对上述 5 人作出 6 个月至 10 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判处上述被告人赔偿渔业资源费 186520 元,用于修复环境。该团伙犯罪行为猖獗,所使用电捕鱼工具可以形成大范围、高压性的电磁波,对渔业资源及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该案是 " 鼓楼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盟 " 成立以来,鼓楼区检察院成功办理规模较大的长江南京段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检察机关重拳出击,予以严厉打击,为保护长江母亲河的生态环境和渔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除了非法捕捞对长江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外,今年 5 月,还发生了一起在长江边通过私埋暗管向长江非法排放有毒物质的案件。2018 年 5 月 30 日,鼓楼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项某、何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二人成立某船舱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无危化品经营资质,也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在洗舱站从事各类危化品洗舱服务,将洗舱站收集的洗舱水经过油水分离之后将废水通过私设管道和消防管道直接排放到长江,不能利用的废油卖给无处理资质的人员处理,清舱清理的危险固体废物任意放置于厂区外。

长江水道被誉为 " 黄金水道 ",通航船舶中涉危险化学品的船舶数量较多。这起案件是在船舶洗舱过程中非法处置、倾倒油类、污水和其他有害物质,造成水体污染。在本案的办理中,南京市区两级检察院多次赴仪征案发地现场,实地查看,认真核对每一个处置流程,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取证,为后期起诉审判打下坚实基础。该案也是南京市办理的首起向长江排污的刑事案件。该案的办理,对长江沿线重污染企业起到教育、引导和震慑作用。

除了上述案件外,此次发布会还通报了包括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非法采矿案以及非法倾倒、偷排危险废物污染坏境案等等。采访中记者了解到,2017 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生态环境犯罪审查批捕案件 43 件 96 人,依法批捕 28 件 59 人 ; 受理起诉 335 件 681 人,依法提起公诉 296 件 565 人,已宣判 289 件 520 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环境刑事案件 37 件 52 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7 件 9 人;纠正漏捕漏诉 7 件 7 人,移送职务犯罪线索 1 件 1 人;全市摸排环境类公益诉讼线索 71 件,办理环境类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 50 件,共提起公益诉讼 12 件,已判决 7 件,共判令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 239.72 万元。

(编辑 刘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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