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田飞 记者 刘伟娟)1 月 3 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海航、大新华航空、祥鹏航空、深圳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对外宣布:自 1 月 5 日(出票日期)起,暂停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这意味着,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再次进入 0 元时代。
△海航官网发布暂停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公告 通讯员供图
据悉,2018 年 6 月 5 日,时隔三年,航空公司恢复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而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先是经历了 " 三连涨 ",后又在 2018 年 12 月 5 日迎来首次下调,降为每位旅客收取 10 元 /30 元(800 公里以下航线 /800 公里以上航线)。
公开资料显示,航空公司此次暂停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与今年 1 月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下降有关。" 需要提醒的是,现在只是暂停收取燃油附加费,并不意味着取消了这项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当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过每吨 5000 元时,航空公司可恢复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携程机票负责人表示。
目前,上述航空公司已经在官网上发布了暂停收取国内航线燃油费附加费的通告。" 我们已收到相关航空公司下调燃油附加费的通知。" 上述负责人称。不过,截至发稿时,南航等三大航尚未公开发布下调燃油附加费的信息。而根据此前的惯例,四大航中只要有一家调整燃油附加费,其他航空公司也会跟进。
值得一提的是,正值春运机票预订高峰。这一利好消息,将为乘飞机返乡的旅客节省出行开支。以北京往返成都为例,两大一小家庭出行的话,在 1 月 5 日后购买机票,可少花 140 元。
" 根据航空公司通知,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上述携程的负责人还提醒。也就是说,1 月 5 日以前出票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 1 月 5 日(含)以后,不会按新标准退还燃油附加费差价。
(编辑 刘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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