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19-01-03
深晚报道|深圳罗湖区推进监狱戒毒警察延伸社区矫正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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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司法厅的部署,深圳市司法局从深圳监狱和深圳强制隔离戒毒所抽调优秀警察派驻全市各区司法局,参与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增强各区社区矫正执法力量。据介绍,罗湖区司法局为抽调警察安排办公场地,解决休息、用餐等实际问题,让派驻警察无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工作当中,全面参与到社区矫正的各个监管环节,取得了良好效果。

罗湖区于 2007 年开始首批实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也逐步凸显。基层普遍反映,因工作人员不具有警察身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缺乏震慑力,社区服刑人员存在不同程度的不配合不服管、甚至出现刁难工作人员的极端情况,执法工作困难重重。

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活动,用警是常态。但在实践中通过公安机关协助用警存在协调难度大、时效性差、职责不清晰等问题,导致脱管人员查找、违法行为制止、收监执行等问题时有发生,成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难点。本次通过抽调监狱戒毒警察延伸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推动了监狱戒毒工作向墙外延伸、向社会延伸,有效缓解社区矫正执法力量、执法经验不足等问题,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水平提升,有效增强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效果。

据了解,社区矫正延伸用警活动,让监狱戒毒警察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是深圳市弥补社区矫正日常用警的一项创新重要举措。经过近一年的探索与磨合,派驻民警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协助罗湖区司法局和各基层司法所顺利完成 300 多名社区服刑人员的入矫接管和日常监管等任务,开展远程会见 121 次,协助司法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对社矫人员进行家访 85 次,组织社矫人员写保证书 687 份,并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可行性建议 11 条,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

罗湖区司法局副调研员黄仁武介绍,该局借力监狱戒毒警力,着力规范非监禁刑罚执行措施,优化教育矫正方法手段,增强对突发事件处置应对能力。社区矫正工作有了警察的全程参与,特别是对入矫宣告、训戒谈话、集中教育等工作的介入,对社区服刑人员听管服教、顺利接受矫正充分发挥震慑作用,积极协助罗湖区解决警示教育、调查取证、警告训诫和远程会见等社区矫正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使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的严肃性更加得以体现,是解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全面提升社区矫正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李向东 刘敏 编辑 陈龙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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