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9-01-09
撞倒老人后怕被家属找上门,男子将伤者拖入水沟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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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 刘遥)2018 年 7 月 31 日凌晨 4 点多,耿某骑着电动三轮车将正在走路的丁某撞倒。怕被丁某家属找麻烦,耿某不仅没有第一时间拨打 110 和 120,反而将她拖至水沟中,导致丁某身亡。最终,检方以故意杀人罪对耿某提起公诉。1 月 8 日,该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案发当天,天还没有完全亮,72 岁的耿某骑着一辆带蓬的电动三轮车从住所沿 S269 路段行驶至南京市高淳区固城镇某小区。临走前,老伴还特地交代他要骑慢点,但是耿某还是把车辆开在了 35 码左右。由于天色较暗,又没有路灯,再加上前一天晚上下雨导致三轮车车灯受损不亮,耿某一没留神撞上了 79 岁的行人丁某。

当时,三轮车前挡风玻璃被撞碎,丁某上半身都撞进了车子里,三轮车也冲进了路旁的绿化带。耿某摸了摸丁某的胸口,感觉她的心脏已经停止了跳动,加上丁某的头部已经被撞的凹陷了进去,耿某便觉得丁某已经死亡。怕丁某家人来找麻烦,他在逃离现场前,将丁某拖行至绿化带旁的水沟里。两日后,清洁工发现了丁某的尸体。经鉴定,丁某符合钝器暴力作用至胸部损伤并溺水死亡。

耿某当庭交代,当时天色昏暗,加上自己眼神不好,绿化带里的情况自己完全看不清,且水沟里是没有水的。但是根据之前的供述,耿某声称水沟里一边有水,一边没水。检方认为,耿某在当庭说谎:" 既然绿化带的情况都看不清,那么低于绿化带的水沟又怎么会看得清没有水的?耿某在发生事故后放任被害人死亡,有着杀人的直接故意。" 耿某对此拒不回答。

耿某认为,他和丁某素不相识,自己主观上并没有杀人的预谋。自己已经赔偿家属 4.5 万元的丧葬费,希望法庭从宽处罚。对此,检方认为,耿某撞人后没有及时施救,还自行断定她已经死亡,害怕被追责竟将被害人拖行至路边水沟,情节十分严重,建议法庭判处其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

由于耿某讲的是方言,再加上年纪大听不清,需要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翻译,案件审理了 3 小时左右。

因案情重大,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编辑 张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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