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9-01-10
平衡车突然冒烟自爆,一家人跳窗躲过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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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张维明 记者 刘国庆)朱先生用积分兑换了一辆价值 2980 元的平衡车,几个月后平衡车却突然自爆,一家人从一楼阳台跳窗才躲过一劫。朱先生找到商家维权却没有结果,无奈之下投诉到常州市新北区消协。

朱先生因为工作关系常坐飞机,积分多了就在航空公司的积分网上兑换了一辆由新北区某商家销售的电动平衡车,平衡车价值 2980 元。几个月后,好好的平衡车突然发出异响并伴有白色浓烟冒出,随后不到 15 秒的时间里,这辆平衡车突然浓烟滚滚,进而剧烈爆炸,爆炸的威力几乎充斥了整个客厅,朱先生反应迅速,紧急带着家人从一楼阳台跳窗,才躲过一劫。

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朱先生自然要讨个说法,于是向商家陈诉事实并要求商家赔偿房屋装修费、租赁费、精神损失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 8 万元,几番交涉后,赔偿事宜未见丝毫进展,朱先生遂向新北区消协求助。

新北消协三井分会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经查,电动平衡车主要由电池、电池充电系统、电力驱动系统组成。朱先生家的平衡车发生自燃爆炸与锂离子电池质量有很大关系。对于朱先生的遭遇,商家深表歉意,愿意支付相应赔偿,商家在测算消费者损失后告知只能赔偿 2.5 万元左右。

双方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但在损失赔偿具体金额上争论不休,且不肯退让,调解进入僵局。

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经营者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为条件,以奖励、赠与等促销形式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免除经营者对该奖品、赠品或者奖励、赠与服务所承担的退货、更换、重做、修理以及其他责任。

该起投诉中,积分兑换商品,属于商家促销手段之一,商家应当确保积分兑换商品的质量,平衡车自燃爆炸说明其存在产品质量问题,那么因质量问题导致人身、财产损害的直接损失,朱先生有权向商家索求,包括房屋装修费、装修期间房租费、误工费和交通费。鉴于没有发生人员伤亡,没有证据证明其受到了严重精神损害,故精神损失赔偿金不予支持。

从现场爆炸情况来看,客厅和卧室都有受损,其中客厅较严重,墙面熏黑、沙发烧焦、部分家具烧毁,预计装修费和家具费 3 万元左右,装修期间房租费预估 0.5 万元左右,另外误工费、交通费和平衡车自身货款费用近 0.5 万元。

近日,经调解,商家一次性赔偿朱先生 4 万元。

临近年底,商家的促销活动五花八门。在此,新北区消协告诫经营者,无论是积分兑换商品还是附赠商品,商家必须确保其提供的商品质量,否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平衡车时一定要选择正规产品,保留相关凭证,以便在发生消费争议时有据可依;使用时也不可粗暴对待,不可长时间充电,以防电量过载引发火灾;最后电动平衡车是一种运动娱乐装备,适合在公园、封闭道路和封闭场所等地方进行娱乐性活动,不建议作为交通工具使用。

(编辑 吴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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