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假意应聘餐馆厨工并伺机向食盐中投毒,其他人密切配合前往餐馆用餐故意中毒。几人合伙勒索钱财,三次共 " 赚得 "8 千元,却让深圳某公司 37 名员工集体住进了医院。近日,深圳龙岗法院对该涉恶案件做出一审判决,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分别判处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并连带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目前,判决已经正式生效。
2018 年中旬,龙岗区横岗街道的几条巷子中有这么一伙人:他们当中年龄最小的刚满 19 岁,最大的刘某已经近 30 岁,每天在大街上寻找 " 发横财 " 的机会。
6 月 17 日,刘某应聘到一家土灶柴味鱼当配菜员,将预先准备好的亚硝酸钠放入厨房盐盒中,然后通知同伙陈某、蒲某勇于下午 4 时许到餐厅吃饭。二人点菜吃完后,称身体不适,餐厅老板郑某欣将两人送往医院治疗,但未检查出问题。见此,陈某和蒲某又以曝光相威胁,要求被害人郑某欣赔偿 1 万元私了。经讨价还价,最终郑某欣赔偿给他们 6 千元。刘某随后辞工离开,三人各分得 2 千元。
6 月 19 日,刘某又应聘到一家小火锅店当配菜员,如法炮制。用餐中毒被店主吕某玲送到医院输液后的陈某、蒲某勇,要求赔偿 3.8 万元,经讨价还价,最终得逞 2 千元。刘某照旧辞工离开,陈某和蒲某各分得 1 千元。
7 月 22 日,刘某又应聘到一家湖南农家土菜馆当切菜员,刚过中午就将预先准备好的亚硝酸钠放入厨房盐盒中,然后通知陈、蒲二人和祝某、刘某海于下午 6 点到餐厅吃饭。下午 5 时许,附近一家网络科技公司到该餐厅订外卖,厨师用刘某投放有亚硝酸钠的盐炒完菜,随后打包配送,刘某在旁发现却没有制止。很快,该网络科技公司的 37 名员工食用外卖后纷纷出现头晕、腹泻、呕吐等症状,被送往深圳宝兴医院治疗。经检查,37 人确认为急性亚硝酸盐中毒。6 点多时,陈某等四人如约到店用餐,吃完后声称身体不适,被害人刘某斌赶紧将其送往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治疗。在医院里,陈某等四人得知刘某这次的投毒行为造成了大麻烦,心中害怕,便伺机逃离医院,后均被抓获。
经鉴定,在案发厨房提取的盐、外卖中提取的海带汤、刘某住处查获的亚硝酸钠中均检出了亚硝酸根离子。
龙岗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投放毒害性物质的行为造成多人食物中毒,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刘某等五人为了敲诈勒索财物,分工合作,已形成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组织;被告人陈某、蒲某勇等四人与被告人刘某属于共同犯罪,均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同时,根据刑法罪刑相适应原则,被告人刘某、陈某、蒲某勇基于敲诈勒索的犯罪故意,为达目的采取投放有毒物质的手段,向被害人敲诈勒索财物共计 8 千元,其行为同时触犯了敲诈勒索罪和投放危险物质罪,属于牵连犯,应择一重罪从重处罚。因此,本案应按投放危险物质罪定罪量刑。
最终,龙岗法院判处被告人刘某等五名被告人 4 年到 2 年 4 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斌经济损失共计 7.4 万余元。案件宣判后,被告人均未上诉。
深圳晚报见习记者 高灵灵 编辑 刘琨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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