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9-01-17
驾校领导找人替学员考试,露馅后3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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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吴安娜 邬兰 记者 林清智)一名手指残疾的男子请驾校负责人帮忙通过考试,对方便找人替考,结果替考者在考试签字时习惯性地签成了自己的名字,就此露馅。1 月 16 日上午,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方面表示,这是镇江首例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案。

现代快报记者从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 年 5 月,男子关某在昆山市某驾校报名学习驾驶,并交纳学费 4600 元人民币,因其手指缺失,且一直未参加培训学习,便自认为无法通过考试,于是请该驾校负责人陈某(女)帮忙通过驾驶资格考试,并承诺事后给予好处。后来陈某找到与关某年龄、样貌相似的男子周某,让他代替关某考试,并承诺给予 5000 元好处费。之后,周某参加了几次考试,陈某共给予其 4000 元好处费。11 月 15 日,周某再次代替关某参加科目三理论考试(新增添的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结果在考场出口签字确认时习惯性地签成了自己的名字,被镇江市车管所考场工作人员当场发现。

案发后,陈某、关某分别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12 月 3 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归案后,上述 3 人均如实供述了上述违法事实,周某退出赃款 4000 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周某、关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代替他人、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构成代替考试罪。最终,陈某因犯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被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周某、关某犯代替考试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被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姓)

(编辑 范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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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弊 资格考试 镇江 昆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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