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19-01-22
深晚报道|“个税APP”更新 房东信息选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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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 " 个人所得税 APP" 发布了最新版本 1.1.3。记者发现,与此前相比,新版本最大的变化是个人所得税 6 项专项附加扣除中的 " 住房租金 " 这一项,此前该项附加扣除要求必须填写的房东姓名与身份证号等房东信息,目前变为选填。

1 月 21 日,记者登录最新版本的 " 个人所得税 APP" 发现," 住房租金 " 选项中,出租方类型无论填写 " 组织 " 还是 " 个人 ",出租人姓名、出租人身份证件类型、出租人身份证件号码、租赁合同编号等信息均变为选填。记者向市税务局求证了解到,目前纳税人通过 " 个人所得税 APP" 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时,可选填上述信息。截至记者发稿,该应用的最新版本在安卓应用市场已更新,苹果 App Store 尚未更新。

记者了解到,此前,纳税人通过 " 个人所得税 APP" 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时,必须详细填写租房的相关信息,包括租赁合同编号,房东姓名以及房东的身份证号码等。对此,曾有不少网友反映其在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时与房东产生冲突,房东担心租房信息上报后要 " 补税 ",出现了 " 房东要求租客不要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 等情况。

针对此次 " 个人所得税 APP" 的调整,有业内专家表示," 个人所得税 APP" 更新,从某种程度上有利于消除租房人以及房东的顾虑,保障了租房人能够充分享受租金扣除申报的义务。不过,如何防止纳税人虚填租房信息的情况仍需进一步完善。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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