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9-01-23
百家号自媒体作者爆料洗稿都是为了流量,律师认为抄袭涉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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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陈彦琳 顾元森)1 月 22 日晚,《搜索引擎百度已死》刷屏,百度将搜索结果引向充斥着营销、低劣内容的百家号。1 月 23 日上午,百度在官方微博发布 " 百家号占比不足 10%" 的回应,但仍不能平息质疑。一直以来都有质疑认为,很多百家号未经授权直接转载媒体的相关报道,或是进行涉嫌洗稿、抄袭的操作。现代快报记者就此事采访,百度公关部相关人士没有对此正面表态,只称他们的回应已在微博发布。

△百度官方回应 微博截图

爆料:百度为了实现流量闭环 才将搜索引流百家号

百家号是百度的自媒体平台,刚推出的时候曾经主打过优质作者和高品质内容。几经调整,现在成了一个以营销号为主体的内容平台。

一位百家号作者李先生(化姓)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他在百度、网易、今日头条等多个平台都有开设大号。在百家号,若是文章被编辑选中一篇大概有 100 元钱的奖金,文章流量若是冲破十万就有 300 元。" 有些人专门做百家号,一天多的能发 20 条,活跃度就高,再洗一些稿、起一些标题党的标题,流量就很客观。每个月能赚很多钱。到了年底,总的流量还有评奖。"

对于此次的风波,李先生表示,当初,百家号的建立是很仓促的。

" 移动互联网时代,必须留住流量,百家号也是百度的无奈之举。流量渠道最后的出口和入口,你肯定是希望能回到自己的 APP 中,实现流量的闭环。" 李先生表示," 就像企鹅号、头条号、网易号一样,只不过百度多了搜索引擎的入口,在搜索引擎导入了百家号,把流量留在了百度。因为搜索引擎的身份,这种手段就显得比较低俗了。"

1 月 23 日中午,现代快报记者也就百家号内容多涉嫌抄袭,未经授权一事,采访了百度公关部相关人士。该人士表示,当天上午百度公司已经在微博进行了回应,其他不便多说。

百度曾多次表态,要坚决打击内容作弊、低俗、违规做号等行为

对于百家号内容低劣的指责,1 月 23 日上午,百度在回应中提到,现有的 190 万百家号创作者,覆盖了全部的权威媒体和资讯机构,也包含了大量优质的自媒体,他们在源源不断地贡献深度、权威的好内容。同时,坚决打击内容作弊、低俗、违规做号等行为。

现代快报记者查询到,2018 年 12 月,百家号官方平台也曾发布过《百家号平台关于打击作弊账号的公告》。公告里提到,百家号平台一直致力于维护健康有序的创作生态,坚持鼓励发布高质量的原创内容,严厉打击低质、低俗、标题党、谣言、抄袭等文章。如果遇到抄袭等作弊情况,可向平台举报。

律师:百家号内容若是抄袭洗稿,涉嫌侵权

现代快报记者以现代快报 2018 年的一篇原创报道《王毅怒斥 " 精日 " 分子 : 中国人的败类 !》在百度上进行搜索,第一页的搜索结果中,第一、第二条都是百家号。第三条来源搜狐,第四条来源一个网站。剩余的内容大多都是百家号。记者注意到,有百家号转载时为了撇清责任还在开头注明," 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百度搜索截图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江苏省紫金山版权律师联盟秘书长孙芸认为,百度公司作为搜索引擎,应该只提供浏览链接,不实质提供内容。如果权利人通知百度,网站的内容涉嫌侵害知识产权,百度在断开链接以后,一般不需承担侵权责任。

针对百家号文章存在抄袭、洗稿等现象,孙芸表示,百家号这个新媒体平台提供给用户网络空间使用,百家号应有网络空间服务商等 ISP 许可证,如果上传内容的用户存在侵权,网站在接到权利人通知后及时删除相关内容,那么网站可免责,这是法律上的 " 避风港 " 原则,反之可能要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抄袭、洗稿行为,孙芸认为要具体认定。用户如果单纯为个人学习研究,上传或转载新闻,一般构成著作权法的合理使用行为,应当注明出处与作者,可以免责。如果个人或企业等商业主体注册的用户,用于商业宣传,明显突破合理使用范畴,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百家号用户的文字或内容是否侵权,与一般网络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判断标准一致。

江苏楼沈律师事务所律师吕欣则认为,用户注册百家号发表文章并没有问题,但若是未经授权,对他人的文章进行抄袭、洗稿,则涉嫌侵权,要承担侵权责任。" 就算写了转载,未经著作权人统一,也不能免责。"

同时,吕欣认为,平台对于用户上传的内容有注意的义务,也就是把关的责任。" 如果一个用户上传了未经授权的文章,那么,著作权人不但有权起诉上传者,也可以把平台一同起诉。" 法院会针对具体的情况来判定平台与上传人的责任。

(编辑 刘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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