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边远 李东山 记者 何洁)好不容易考上大学,在校表现也不错,却因为一时贪念和爱慕虚荣实施盗窃,结果可能面临牢狱之灾。近日,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依法对两名涉嫌盗窃犯罪的大学生作不起诉处理,给了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他们重返校园。
2018 年 5 月,大学生朵朵(化名)在苏州某商场看到一家眼镜店靠近门口的货架上摆了不少眼镜,就去试戴了一下,觉得挺喜欢的。可她身上没那么多钱,便动了歪心思,趁店员没注意,不付钱直接戴着眼镜出去了。
2018 年 6 月,朵朵在逛杂货店和化妆品店时看到很多想要的东西,趁没人注意把东西塞到包里,不付钱直接溜出了店,先后盗窃了近 2000 元的商品。偷完东西的朵朵准备离开时,被杂货店的营业员发现并报案。
无独有偶,一天晚上,大学生周周(化名)在苏州某便利中心的篮球场打球,休息的时候看到篮球架底座上有一部价值 3000 多元的苹果手机,想到最近手头有点紧,一时起了贪意,便顺手牵羊把手机放在口袋里偷走。手机的主人发现手机丢失后立即报了警。离开球场之后周周把手机一直放在宿舍,也没敢卖出去,没过几日便被警察抓获。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这两起案件时,谨慎审查在案的所有证据,依法向朵朵和周周所在的学校发出调查函,了解两人在学校的表现情况 。
检察官考虑到朵朵和周周是初犯,而且还是在校大学生,所在学校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两人在学校表现一贯良好。两人对自己做出的行为也十分后悔,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赔偿被害人并取得了谅解。
根据法律规定,盗窃罪数额达到 2000 元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两人的犯罪数额较小,且无前科劣迹,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作不起诉处理。
承办检察官认为,如果将该案一诉了之,朵朵和周周将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无法再继续完成学业,这不仅会在其心理上留下阴影,也会给其家庭造成伤害,不利于两人改过自新。综合考量后,检察机关决定分别对朵朵和周周作不起诉处理。
在对两人宣布不起诉决定时,检察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两人进行了训诫,并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同时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两人所在的学校,要求学校进行管束,督促他们遵纪守法,努力学习,改过自新。
(编辑 魏如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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