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9-02-01
用低价白酒灌装成“茅台”“五粮液”,夫妻俩双双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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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万玉明 艾家静 记者 顾元森)贵州茅台、五粮液、洋河天之蓝、剑南春等 500 余箱 " 知名 " 白酒,竟然出自苏州上方山一处搭起的工棚里。近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被告人葛某夫妇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两年两个月,两人被处罚金共计 28 万元。

葛某一家多年前从老家搬来苏州定居,前些年一直做点小生意,家庭经济条件一般。一个偶然的机会,葛某夫妻俩听说做假酒能赚大钱,正好他们住在山上一家疗养院的大院里,远离喧嚣的闹市区,夫妻俩便动起了歪脑筋。葛某在院子里搭了个铁棚,他平时留意收集各类名酒的酒瓶及包装盒,之后买来低端白酒,灌装进这些酒瓶中,加工成 " 名酒 "。

就这样短短几个月,葛某发展了几个固定客户,吴某就是其中之一,而且专买 " 高仿酒 "。" 卖给他的酒比别人的贵,有防伪芯片包装。" 葛某案发后陈述," 高仿 " 五粮液一箱卖 1500 元左右,其余的 " 五粮液 " 一箱只卖 600 元左右。2017 年 9 月初,因为生意上需要用酒,吴某又向葛某买 30 箱五粮液,二人约定在山上的公墓附近交货。结果刚拉上货准备下山,吴某就在途中被警察查获。

经查明,2017 年 6 月至 9 月,葛某夫妇在疗养院宿舍区内,以 " 绵竹大曲 " 等白酒为原料,灌装了假冒 " 贵州茅台 " 注册商标的白酒 46 箱、假冒 " 五粮液 " 注册商标的白酒 223 箱、假冒 " 梦之蓝 " 注册商标的白酒 95 箱、假冒 " 天之蓝 " 注册商标的白酒 35 箱、假冒 " 海之蓝 " 注册商标的白酒 81 箱、假冒 " 古井贡 " 注册商标的白酒 17 箱、假冒 " 剑南春 " 注册商标的白酒 104 瓶,并将部分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销售给吴某等人,非法经营数额共计 28 万多元。

庭审时,葛某夫妻悔不当初,均表示自己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没想到结果这么严重。法院认为,葛某夫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假冒了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 15 万元以上,属于刑法规定的 " 情节特别严重 " 的情形。其中,被告人葛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综合考量判处葛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葛某妻子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并处两人罚金合计 28 万元。

法官表示,未经注册商标人同意,制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酒类,达到一定销售金额便会触犯法律。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一定要认准注册商标及防伪标识,并选择到正规超市及经销处购买,切莫贪图便宜。

(编辑 张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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