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再过两天就是除夕了,春节长假模式即将开启,但也有人需要坚守岗位。春节加班,加班工资怎么算呢?除夕加班究竟拿三倍工资还是两倍工资?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春节的法定假期为正月初一至初三。因此,初一、初二和初三安排加班,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 300% 另行支付加班工资;在除夕、初四、初五、初六安排加班,企业可选择给予补休或双倍工资。
按照目前南京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2020 元计算,日工资最低约为 92.9 元 ( 日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 ÷ 月计薪天数,计薪天数为 21.75 天 ) 。那么,春节三天法定假期的加班费每天最低约为 278.6 元;其它四天加班费每天至少为 185.7 元。如果 7 天都加班了,那么加班费合计为 17 天工资,相当于大半个月工资了,最低可达到 1578.9 元。人社部门提醒,当然这只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算的 " 最低 " 加班费,实际情况中,加班工资应该与个人实际工资挂钩。
要提醒的是,用人单位在节日期间发的红包和春节大礼包不能代替加班费。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拒付加班费,或者不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情形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图片来源:中国政府网 编辑 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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