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19-02-14
深晚报道| 龙岗超40万户小规模纳税人将享受减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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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龙岗区税务局获悉,今年深圳市税务部门大力推进新一轮减税降费政策落地,更多纳税人开始受益于减税降费新政。根据龙岗区税务局测算数据显示,单就 "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标准由月销售额 3 万元提高到 10 万元 " 这项新政,龙岗区就有超过 40 万户小规模纳税人将受益。

今年 1 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公布了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 主要内容包括: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100 万元到 300 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 25%、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 5% 和 10%;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 3 万元提高到 10 万元。此外,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 50% 幅度内减征资源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龙岗区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 1 月 1 日起,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含 10 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龙岗区税务局测算数据显示,龙岗区目前小规模纳税人有近 41.3 万户,本次政策调整估计将有 40.5 万户企业受惠。从比例来看,龙岗区 98% 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此项新政红利。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另外两项新政也将惠及龙岗区更多小规模纳税人。如 " 放宽小微企业标准并加大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 " 这项新政,预计将惠及约 20 万户企业 ; 针对 " 小规模纳税人缴纳的部分地方税种可以实行减半征收 " 这项新政,预计龙岗区有 41 万多户小规模纳税人可受益。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通讯员 陶晶晶 陈新尉 责任编辑 徐再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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