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古林 记者 严君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南通市开发区一名房屋征收干部在诸多拆迁项目中勾结他人,骗取拆迁补偿款 1051.56 万元,还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贿赂共计 8 万元。2 月 14 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刑事裁定,杨某以贪污罪和受贿罪两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 120 万元、罚金 10 万元。
据介绍,今年 60 岁的杨某高中文化,案发前担任南通开发区房屋征收中心副主任。2011 年至 2016 年间,杨某先后担任南通开发区房产交易中心拆迁代理二部经理、开发区征收中心副主任。在这期间,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南通开发区拆迁项目中勾结他人,通过虚构拆迁事项、伪造相关资料等方式,共同贪污拆迁补偿款。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贪污款项共计人民币 1051 万元。
另查明,杨某还利用职务之便,在负责南通开发区相关拆迁项目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贿赂款共计人民币 8 万元。
开发区法院审理认为,杨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及受贿罪。最终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 120 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10 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年零九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 120 万元、罚金 10 万元。
杨某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南通中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编辑 蒋文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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