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9-02-25
电动车突然“无人驾驶”,冲向一对祖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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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李金宝 记者 孙旭晖)日前,宿迁市沭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电动车撞伤人的案件。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比较特殊的是,本案中的电动车在 " 肇事 " 时,是 " 无人驾驶 " 状态。伤者是一对祖孙俩,事发时,电动车的主人已经把车停好,正在和伤者聊天,没想到车子突然启动,将人撞伤。

2017 年 9 月 1 日 16 时 30 分左右,沭阳县的妇女魏某骑着电动三轮车外出,恰好在路上遇到了熟人季某,当时季某怀里还抱着两岁大的孙子牛牛(化名)。" 我当时把车停了下来,就坐在上面和季某聊家常。" 魏某称,当时季某抱着牛牛就站在她右前方。没想到在聊天过程中,原本停得好好的电动车,突然动了起来,径直撞向季某和她怀里的牛牛。

由于事发突然,躲闪不及的季某被撞倒在地,她和牛牛两人都受了伤。该起事故经沭阳县交警大队处理,因事故成因无法查清,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牛牛先后至沭阳县中医院、南京市儿童医院治疗、检查,分别支付费用 8881.85 元、273.2 元。

在被牛牛的家人告上法庭后,魏某十分委屈。" 当时车停得好好的,是因为牛牛在季某的怀里乱动,导致季某失去平衡,碰到了电瓶车的开关,才导致车子突然启动的。" 魏某称,自己在此事中没有责任。

对此,沭阳法院审理后认为,经法庭调查,在魏某与季某祖孙俩闲聊时,电动车的电源并未断电,车辆处于随时可以启动的状态,而且车辆对站在前方的祖孙俩有明显的安全隐患。根据事故双方在事故中过错程度,以及损害后果与事故双方行为之间原因力大小,确定魏某对牛牛的损失承担 60% 的赔偿责任,合计 6707.91 元。

(编辑 刘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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