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莫静 徐成 记者 顾元森)2 月 25 日,南京铁路警方通报称,近日南京铁路警方在云南警方的大力协助下,成功破获了一起特大跨国人体藏毒贩毒团伙案,打掉了一个以人体藏毒方式运毒的犯罪团伙,抓获运输贩卖毒品犯罪嫌疑人 8 名,累计缴获毒品海洛因 1.27 公斤。该案是近年来南京铁路警方侦破的最大一起利用人体藏毒贩卖毒品的案件,而且该案中 " 人体运毒 " 的 4 名嫌疑人均是未成年人。
一条微信,牵出一桩人体贩毒大案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去年 9 月 17 日上午 10 点左右,昆明南开往南京南的 G1378 次列车从贵阳北站开出,南京乘警支队乘警刘祥巡查车厢时,发现一名穿着黑色短袖 T 恤衫的男子神色慌张。刘祥上前盘问,他自称姓丁,准备到湖南投靠老乡去打工。该男子随身只携带了一只黑色小包,并没有携带大件行李箱,也没有换洗衣物。
在乘警盘查过程中,丁某反复摸裤兜里的手机,这一细微举动引起刘祥的怀疑。刘祥让他交出手机后,发现其微信号正在和一个叫 " 渐行 " 的微信号联系。从微信对话的内容来看,丁某居然正在用手机遥控指导对方在怀化一大酒店房间里进行人体排毒,并且已经有部分毒品排出了体外。
△冯某排出的毒品
在获悉这一重大线索后,南京铁路公安处立即通报了怀化铁路公安处,组织警力迅速赶往湖南省怀化市某大酒店。警方发现,一名云南籍冯姓男子是嫌疑对象。民警迅速破门而入,将冯某控制住,同时在厕所的垃圾桶里发现了还没来得及清理干净的排泄物。经过仔细搜寻,民警从酒店房间的电视柜里找到了一包可疑物品,里面有 28 粒颗粒状物体,疑似刚刚排泄出的毒品。民警将冯某带到派出所,在医生的指导下,经过一天一夜的多次排泄,最终从冯某身体里排出 32 粒长约 3.8 厘米、直径约 1.8 厘米的白色圆柱状物体。后经南京市法医鉴定中心鉴定,这些均为高纯度海洛因,净重 306.69 克。
跨国贩毒网络团伙浮出水面
鉴于案情重大,南京铁路公安处成立了 "9.17" 特大运输毒品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经查,17 岁的冯某是云南文山人,是这起体内藏毒运输毒品案件的 " 背货 " 马仔。马仔是毒品运输中关键的环节,又被称为 " 骆驼 ",用自己的身体当工具,将大量包装好的毒品吞入体内,携带到目的地贩卖。
据冯某交代,之前他并不认识丁某,他通过老乡高某从中牵线搭桥,与丁某保持手机微信联系。当时他在广东打工,高某找到他,称有个境外打工的机会,可以获得高额收入,他信以为真。在高某指示下,冯某来到境外缅甸某酒店内接受特殊培训,练习吞咽苹果条,在那里他才知道对方是让自己 " 人体运毒 "。冯某向警方供述,他被带到境外后,受到了胁迫,被人看管在酒店。当时控制他的人给了两条路让他选,要么打电话给家里面人汇 2 万元赎金放人,要么同意运毒。在威逼利诱下,冯某屈服了。
△ X 光片显示冯某身体里藏有多粒没有排完的颗粒状物体
南京铁路警方根据线索顺藤摸瓜,掌握到高某是一名马仔中介,专门负责寻找背货的马仔,通过电话遥控指挥的方式,在马仔头目丁某与马仔之间搭建桥梁,完成运输毒品任务。通常情况下,马仔中介通过拉人头的方式,介绍的马仔每成功完成一笔毒品运输任务后,可以拿到 2000 元的薪资。在高某的手下马仔中,民警掌握到除了冯某外,还有马某、李某、谭某三名专门负责背货的马仔。
通过技术手段,警方查明高某在缅甸,据此分析缅甸是这起毒品案件的源头地。自马仔头目丁某被警方抓获后,与高某频繁联系的另一名马仔头目刘某受幕后老板指使,承担着指挥监督马仔运输毒品的任务,专门负责向买家收毒资。经侦查,警方掌握到这起毒案背后老板的身份姓陆,外号 " 飞哥 "。
最终,警方查明,这是一个四层级组织的跨国贩毒团伙,以老板 " 飞哥 " 陆某为首,由马仔头目丁某和刘某、马仔中介高某以及背货的马仔冯某、马某、李某、谭某组成。
为了暴利,4 名未成年人走上人体运毒之路
2018 年 11 月 7 日,专案组获得可靠情报," 飞哥 " 通过马仔中介高某,指使马仔李某从云南西双版纳乘坐飞往四川成都的航班,采用体内带毒的方式运输毒品。次日,李某到达成都后,从体内排出毒品海洛因 56 条,约重 300 克,并在成都一住宅小区内进行了毒品交易,被警方抓获。7 天后,专案组获悉," 飞哥 " 又通过马仔中介高某,指使马仔马某于第二日上午乘坐西双版纳至成都的飞机,采用体内带毒的方式运输毒品。专案组立刻行动,将马某抓获,从其体内查获携带的毒品海洛因 339.04 克。12 月 25 日,专案组通过侦查手段查到老板 " 飞哥 " 将带着马仔头目刘某及另一名马仔谭某从缅甸入境。南京铁路警方在昆明警方的协助下,成功将刚入境的三人当场抓获。今年 2 月 17 日,随着最后一名马仔中介高某落网后,8 名嫌疑人全部被抓获归案。
△民警将老板陆某、马仔头目刘某和马仔谭某从昆明带回南京
人体藏毒,是贩毒分子为逃避打击而采用的一种比较隐蔽的藏毒、运毒方式。藏毒者强忍因胃部收缩的恶心感觉,将包装好的毒品用水吞进胃肠,或放进肛门,到目的地再将毒品排出。人体藏毒时,藏毒者把毒品包装成水果糖的形状,然后吞下去。一个人一次可在体内藏毒 500 至 1500 克,吞食毒品用时最多可达十多个小时。毒品可在藏毒者体内停留约 4 天,期间藏毒者基本不进食,由于胃肠的蠕动和胃酸的腐蚀,一旦外部包装破损,他们随时会丧命。据南京铁路警方调查,几年前 " 飞哥 " 陆某的一名马仔,就是在贩毒路途中,毒品包装破裂,肠中毒当场死亡。
该案中,人体带毒的马仔冯某、谭某、马某和李某四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均是未成年人,既然体内藏毒那么危险,为什么他们为什么铤而走险呢?
据这 4 名疑犯交代,他们都来自偏远的云南文山地区,文化程度低,初中没毕业就外出到广东打工。通过同在广东打过工的老乡高某介绍,抱着想赚快钱的心理,四人陆续加入了一个 " 海外打工月入过万 " 的 QQ 群。很快,在高某的幕后指挥下,来到中缅边境,没想到一出境便被贩毒团伙限制了人身自由。经过长达一个月的威逼利诱和洗脑,他们最终屈服于贩毒团伙头目,成为一名藏毒贩毒的马仔。每一单生意,马仔们可以从中获利一万元。在巨额利润的驱使下,这些年轻人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 50 克以上的,处 15 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供图 编辑 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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