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余乐)2 月 27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南京将全面改造农村贫困家庭危房,制定出台了南京市《关于改善农村贫困家庭住房条件的实施方案》。
△发布会现场
据了解,今年南京将全面完成江北新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栖霞区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三类对象共 1321 户危房改造,农村贫困群众住房条件将得到整体改善。
记者注意到,方案要求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农民自愿申请,要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镇街审核、区级审批程序等严格程序。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由区民政部门认定,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由区残联商扶贫、民政部门联合认定,危房等级由区建设部门进行评定。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核结果需按要求进行公示。为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实行农户 " 最多跑一次 " 工作法,农户只要跑一次村委会递交相关材料,后面由包户村干部负责后续事项办理。同时尽最大可能压缩审核审批时间,危房审核和建房审批手续同步办理。
此外,危房改造分为两类。D 级危房应新建翻建,C 级危房应维修加固。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对特别困难的农村分散供养人员,采取集中供养、政府代建、自愿置换等方式进行托底安置。
据了解,为减轻农村贫困家庭负担,自今年起,市级新建翻建补助标准提高到 1.8 万元 / 户,维修加固补助标准提高到 0.5 万元 / 户,各区、镇街也适当提高补助标准,但补助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危房改造实际投入。有能力的镇街、村居对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进行兜底。
(编辑 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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