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黄隽 记者 徐苏宁)3 月 13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民政部门获悉,《南京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近日出台。在经营性公墓选择不留灰、不立碑生态安葬的逝者,免除实施生态安葬所需落葬服务费用,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办法自 3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适用范围为南京市户籍人员或驻宁部队现役军人逝世后,在本市经营性公墓内选择不留灰、不立碑生态安葬的逝者。在经营性公墓选择不留灰、不立碑生态安葬的逝者,免除实施生态安葬所需落葬服务费用,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选择使用可降解骨灰盒的,按每具骨灰 2000 元给予一次性奖励,不使用骨灰盒的,按每具骨灰 3000 元给予一次性奖励。经办人在骨灰安葬的经营性公墓填写《南京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奖补资金。经办人应当为逝者的配偶、子女以及其他法定有权处置或经授权处置逝者骨灰的人员。
(编辑 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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