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9-03-14
充1000元打八折?先别急办卡,这些消费风险你要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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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益)" 精品洗剪烫 800 元一次,现在办卡只要 500 元 ……" 路过理发店、美容院时是不是经常听到这样的广告? 是不是要被优惠力度打动了?冷静点,先别急着办卡。3 月 14 日,江苏省消保委发布预付式消费调查报告,去年全省消保系统受理的预付式消费投诉达 16976 件,其中有 5950 件是消费者不满意要求退卡,还有 5417 件商家跑路引发的投诉。江苏省消保委 2018 年度支持消费者起诉共计 5 件,全部是预付式消费纠纷。

△ 2018 年江苏省消保委系统受理的预付式消费的投诉数据统计

消保委介入后仍不能调解,支持起诉的 5 起案件都预付式消费

预付式消费是指消费者向经营者先行支付一定费用后,按照约定的方式享受商家优惠活动,分次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一种消费方式,即消费者通常遇到的 " 先办卡、先充值再消费 "。生活中,预付式消费普遍存在于美容美发、健身、保健、洗衣、零售等行业,一方面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了支付便利,消费者可以享受商家的优惠价格;另一方面,经营者可以迅速增加稳定客源,快速聚拢资金。

江苏省消保委监督部的相关负责人赵鑫介绍说,近年来预付式消费纠纷逐渐增多,已经成为了消费纠纷的热点。2018 年,全省消保委系统共计受理投诉 130505 件,其中针对预付式消费的投诉达 16976 件,占投诉总量的 13.01%。江苏省消保委 2018 年度支持消费者起诉共计 5 件,全部是预付式消费纠纷,占比 100%。

她解释说,消费者遇到问题时投诉到消协,他们一般是先进行接入调解,经过几次协商往往都能达成和解,满足消费者的诉求;当他们介入了也无法调解的,会支持消费进行起诉。而去年支持起诉的 5 起案件全部都是和预付式消费纠纷有关,这也说明预付式消费纠纷了成为了一个难点。

2017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对预付卡金额范围、期限设置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赋予消费者 " 十五日 " 后悔权。但是一年多来,各类预付卡纠纷依旧频频发生。

△办卡金额不规范最多的是美容美发行业

部分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暗藏陷阱,而先付款再消费的方式往往让消费者陷入被动境地,无法预知其提供标准服务的一致性与连贯性,甚至有经营者在收到预付款后便卷款跑路。

费用概不退换、不得解除合同 ……" 霸王条款 " 下退卡难

根据江苏省消保委的线上调查数据统计,15.9% 的消费者因商家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 要求商家退款而遭到拒绝;13% 的消费者因商家停业、歇业或变更经营场所 , 要求商家退款而遭到拒绝;9.6% 的消费者在办卡 15 天内要求无理由退款遭到拒绝。在实地体验调查中,57.1% 的商家在体验员提出退款要求时表示不同意退款,在体察人员 " 据理力争 " 甚至 " 激烈辩驳 " 后依旧有 25.7% 的商家坚持不予办理退款。还有部分商家尽管同意了退款,但流程时间过长,比如常州樱花日语培训机构,办理退卡退款流程需要 3 个月。

赵鑫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调查中他们还发现,预付式消费合同中普遍存在着霸王条款,在健身行业里尤甚。比如此次的样本中,有 90% 的商家都表示无法退卡,只可以转让卡片。但是各家均需 300 — 500 元不等的转卡费。其中南京英派斯全民健身中心店办卡费用 480 元(月卡),转卡费却需要 400 元。

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不同时享受其他优惠、预付卡概不退换、遗失不补或补卡程序繁琐 …… 赵鑫介绍说,这些都是霸王条款的常见类型。" 主要由于这些合同是单方拟定的制式合同,消费者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对条款没有协商的空间。按照《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所以即使消费者同意,也不产生效力。"

金额超限、不签合同、时间设限 …… 办卡陷阱重重

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经营者发行单用途预付卡(含其他预收款凭证)的,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五千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一千元。其中,个体工商户需要发行单用途预付卡的,单张限额不得超过一千元。

△这些办卡金额超过限额

但是,此次调查结果显示,不少经营者发行的预付卡都存在超出限额的情况。39.4% 的消费者表示办理过 1000-5000 元的卡,有 18.5% 的消费者预付卡服务消费金额超过 5000 元。这些消费者中有 25.9% 办理的是不记名卡,也就是说这一部分都超过了限额。

线下体察调查中,省消保委也发现,有 57.1% 的样本存在预收款金额超过限额的情况,其中美容美发、保健和教育培训行业超额情况比较严重,分别占 32.5%、22.5%、17.5%。比如南京泰合玺某店宣传单页上就写着最高充值金额为 5 万元,甚至还有部分商家表示 " 充值金额上不封顶 "。

一方面预付卡充值金额高昂,另一方面大部分经营者都不会主动与消费者签订消费合同。线上问卷调查中,只有 38.6% 的经营者在为消费者办理预付卡时主动签订消费合同,24% 是消费者主动要求签订合同,另外还有 37.4% 没有签订合同。实地调查中, 50% 的体验样本没有签订合同协议,也没有登记消费者信息。

△过半消费者表示办的卡有使用期限

此外,在线上问卷调查中,50.3% 的消费者办理的预付卡设定了有效期限,据线下体察调查结果,27.1% 的预付卡设定了有效期。然而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预付卡不得设定有效期。赵鑫举例说,部分健身房、美容院的卡片是按次计费的,往往都要求消费者在一定的期限内使用完,按照规定这是不允许的。

暂无相关法律法规,预付卡纠纷难处理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缺乏单用途预付卡的法律与行政法规,当前江苏对单用途预付卡的管理主要依据 2012 年商务部发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与 2017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江苏省消保条例》(以下简称《消保条例》)。

在预付卡发卡企业监管方面,《消保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发行超过规定限额预付卡,或者违反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未履行退款义务的,由商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是《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其适用主体为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

从现实情况来看,预付卡消费纠纷投诉更为集中、跑路更多的其实是个体工商户,《管理办法》没有将这部分个体工商户纳入适用主体,这使得对他们的监管成仍是一大难题。商家只要制定一套所谓的会员管理系统就可以招纳会员、吸纳资金,其发行预付卡的条件、预收资金额度、消费卡的发行兑付、交易记录保存等都是自己说了算。

" 建议参照上海市做法尽早出台针对单用途预付卡管理的江苏省地方性法规,将个体工商户纳入监管范围。明确发行主体资质、准入条件、备案管理与资金风险监控,行业主管部门以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来确定监管对象,而不应区分商家属性。"

同时,江苏省消保委也建议消费者,在选择办卡前一定要保持理性,根据自身需要理性办理,不要被商家的推销让利所诱惑,尽量选择金额小的预付卡,并尽快使用。

(江苏省消保委供图 编辑 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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