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陈哲 记者 林清智)为了索要钱财,36 岁男子杨某伙同朋友将一名欠债人员强行带走并实施殴打,致对方跳入大运河受伤,随后,他们将债务人拉上岸再次殴打 …… 整个非法拘禁时间长达 6 小时。事后,杨某被通缉,3 月 14 日,他在丹阳火车站被抓获。
△杨某在丹阳火车站落网 通讯员 供图
现代快报记者从丹阳站派出所了解到,3 月 14 日 5 时 50 分许,该所民警郑永朋、许超在丹阳站南广场进站口巡逻时看到,一名男子正走向候车大厅,但他看到民警后却转身就走。这一举动引起了两名民警的警觉,他们随即上前对该男子进行盘查,要求他出示身份证和车票。
起初,这名男子不太愿意配合,这更加深了民警的怀疑。民警经过警务通比对发现,该男子是杨某,是涉嫌非法拘禁案的在逃人员。随后,民警将杨某传唤至民警值班室开展进一步盘查。
杨某起初不配合、也不承认自己有过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但民警经过网上信息比对发现,在 2015 年 5 月,杨某伙同他人采用拳打脚踢、强行拉拽等方式,将欠债人员贡某(男)强行拖上汽车,带至丹阳市人民大桥附近,并对贡某实施殴打,导致他无法承受跳入大运河中。即便如此,杨某一伙人仍不罢休,他们居然将贡某从河中拉上岸继续实施殴打,逼其还钱,整个非法拘禁时间长达 6 小时,致使贡某脊椎、腿部受伤。
面对民警如此详细的案情讲述,杨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但他坚称自己是因为要钱心切,一时激动才犯的错。
目前,杨某已由丹阳站派出所移交丹阳市公安局处理。
(编辑 苏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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