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赵玲 记者 顾元森 胡玉梅)3 月 18 日,江苏高院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近日,宜兴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盗掘古墓案件,陈某、丁某、瞿某等三人通过挖盗洞进入古墓偷了四件文物。专家告诉记者,被盗的古墓是西晋时期的,墓主身份高贵,生前应该是一位大将军。
△青釉瓷碗
三人盗掘古墓,均被判刑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7 年底,丁某听说宜兴山区某地隐藏一座古墓,墓穴内很可能有 " 宝贝 ",便把消息告诉了朋友陈某和瞿某,三人多次进山 " 寻宝 "。陈某是个文物收藏爱好者,对墓穴设置、文物等颇有研究,再加上墓穴年代久远,覆土已经变薄,经过勘探,他们找到了一个古墓葬。2017 年 11 月,三人连续两晚对古墓盗掘,陈某、丁某使用铁锹打洞,瞿某负责搬土,成功打开墓室,窃得墓内青釉瓷碗三件、青铜镜一件、青铜弩机一件。后经文物部门鉴定,被掘的砖室墓形制完整、规模较大,是典型的西晋墓葬,对西晋时期江南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研究具有较高价值。被盗的青釉瓷碗三件年代均为西晋,青铜镜年代为东汉,青铜弩机年代为西晋,属于文物。
2017 年 12 月,附近村民发现盗掘痕迹后报警。公安部门立即立案侦查,并确定了嫌疑人。去年 3 月 9 日,公安机关抓获瞿某,并在其协助下抓获了陈某、丁某。三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丁某、瞿某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综合三人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判处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八千元;判处被告人瞿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官表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行为严重破坏文物保护、影响文明文化传承,将受到法律严厉打击。
△铜镜
挖了盗洞后入墓偷文物,墓主应是西晋的一位大将军
" 青瓷碗是在壁龛发现的,青铜弩机、铜镜也都是在古墓中盗的。" 一位知情的专家透露,三个 " 摸金校尉 " 在古墓上挖了盗洞,通过盗洞进入了古墓。
专家介绍说,被盗的古墓非常难得,是西晋时期的,墓主身份高贵,最起码是一位大将军," 从古墓的墓砖、形制,可以判断它是西晋时期的,是一座大墓,由甬道和主墓室组成。" 虽然是 " 单室套 ",但也堪称奢华,因为墓室的面积比同时期的墓室面积大。
墓主身份如何?这位知情专家表示,由于没有发现铭文,也没有做考古勘探,目前暂无法确定墓主的身份。但是,从青铜弩机可以看出端倪。青铜弩机是同时期出土的一般弩机的一两倍大,而且做工非常精良。" 由此可见,墓主的身份不一般,应该是一个将军。"
这位知情专家表示,从案发现场来看,应该是一个家族墓,是墓葬群,而且,是西晋时期的大家族,又贵又富,对于研究西晋时期的历史文化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我曾经建议当地考古部门进行考古勘探。"
△青铜弩机
宜兴曾出土周处墓
1700 多年前,宜兴也已经非常发达。" 西晋时,宜兴名叫义兴。" 专家告诉记者。
很多人知道,南京老城南有一处 " 周处读书台 ",而事实上,周处墓是在宜兴被发现的,1953 年和 1976 南京博物院先后发掘了其中 6 座墓,出土了陶器、瓷器、铜器、铁器、水晶、琉璃等,南京博物院的 18 件镇院之宝之一的飞鸟堆塑人物谷仓罐,就出土于这里。
" 周处的故事,是被写进课本的,可谓家喻户晓,他曾经被乡亲们认为是一大祸害,和南山虎、长桥蛟并称为三害。后来,他杀死了白额虎,又下河经过了三天三夜斩杀蛟龙,翦除蛟害,建功立业,官至将军,成为中国人历来称许的浪子回头金不换的典范。" 当年,考古专家通过墓砖上的铭文,以及文献,确认了墓主是周处,其中有的砖上刻有 " 元康七年九月廿日阳羡所作周前将军砖 " 字样。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周处家族墓也曾经被盗掘破坏。巧的是,周处家族墓中也出土了铜弩机、镜子等。
(图片来源:法院供图)
(编辑 张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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