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见习记者 卢河燕 记者 鹿伟)3 月 19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中共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获悉,经中共宿迁市委批准,宿迁市纪委监委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张大勇,沭阳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王庚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大勇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招投标、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索取、收受贿赂,涉嫌受贿罪。
王庚绪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使用公车;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
张大勇、王庚绪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观念淡薄、生活作风腐化,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宿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大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王庚绪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并将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编辑 张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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