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19-03-22
深晚报道|采石场出现12处违建 行政处罚一拖6年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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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市坪山区的一处山清水秀地,居然出现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的 12 处建筑物。2019 年 3 月 20 日上午,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碧岭街道办数十人齐聚黄竹坑石场,在坪山区检察院现场监督下,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将已关闭的黄竹坑石场的违法建筑设施进行强制拆除,6 年前的行政处罚决定终于得到落实。

据悉,1998 年 6 月至 2006 年 12 月,在坪山区碧岭街道黄竹坑的一处山清水秀地,有一采石场,属于坪山物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坪山物业)项目。2008 年 12 月,龙岗国土部门与坪山物业约定,由该公司承担石场整治复绿工作。

2013 年 4 月,坪山新区规土监察大队对黄竹坑石场涉嫌土地未批先用、违法建设的行为立案调查,发现该石场内有 12 处建筑物属于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同年 6 月,龙岗区规土监察局作出政处罚决定,责令坪山物业自行拆除 12 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限 2013 年 7 月 5 日前自行拆除。

然而,接下来的几年时间,坪山物业先后向市规土监察局提出行政复议,向各级法院起诉、上诉、申请再审,均被驳回。2015 年 8 月,坪山新区规土监察局向坪山物业发出强制拆除决定书,并通知其强制拆除 12 处违建。

2018 年 4 月,坪山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已关闭的黄竹坑石场复绿整治未取得实质进展,生产设施腐蚀严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且涉嫌存在违法建筑、非法侵占国有土地等问题,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可能受到侵害,遂对黄竹坑石场问题展开调查。

2019 年 3 月 4 日,坪山区检察院分别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规划土地监察部门尽快落实行政处罚决定,依法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建议街道办配合规划土地监察部门依法开展强制拆除工作。3 月 20 日,在坪山区检察院现场监督下,黄竹坑采石场的违法建筑被强制拆除。

深圳晚报讯记者 伊宵鸿 编辑 李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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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 安全隐患 立案调查 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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