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9-03-27
快快评 | 外卖小哥砍伤同事算“正当防卫”?这个认定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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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27 日消息,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近日以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为由,对一起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王某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将其释放。

王某与李某系上海一家餐厅送餐员,两人因送外卖产生纠纷。李某用拳头多次击打王某头部,王某顺手拿起一把菜刀,把李某砍成二级轻伤。

现场监控显示,人高马大的李某主动攻击,身材弱小的王某开始时并未还手,直至被逼退至厨房后才拿起菜刀反击。检察官认为,王某受到损害后果难以预料,自感安全处于现实的、急迫的和严重的危险之下,拿起随手能抓到的厨房菜刀作为自卫工具。当李某停止侵害行为后,王某也即刻停手。双方实力相差悬殊,王某借助随手获得的刀具,在手段强度上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这起案件当事双方是同事,两人因工作矛盾升级为争斗。根据以往的经验,很容易当成一般的纠纷来处理。即,以结果来定性,谁受伤重通常是责任认定的重要标准,对方该赔偿的赔偿,该负责的负责。不过,上海检方没有拘泥于常规思维,通过分析案发时的细节,最终认定砍伤人的外卖小哥是正当防卫,不负刑责。

这样的认定,体现了正当防卫意在鼓励公民积极行使权利、实现自我保护的立法宗旨和本意,也让公众清晰而直观地看到了正当防卫的边界,刷新了对正当防卫的认知。

这两年发生了多起类似案件。从山东于欢案,昆山于明海案,河北女生反杀案,到福州赵宇见义勇为案、浙江 " 盛春平反刺传销人员案 ",再到上海的这起外卖小哥伤人案,司法部门认定正当防卫,不再机械照搬法条,不再苛求当事人,而是能契合实际,也逐步与公众的正常逻辑和普遍认知趋向一致。

社会的公平正义,也正在一个个司法案件中凸显。

ZAKER 南京评论员 鬼刀七

(编辑 刘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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