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19-03-27
深晚报道| 《深圳市世界技能大赛工作激励资金管理办法》出台 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奖可获百万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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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激励社会力量和青年技能人才积极参与世界技能大赛,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近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共同印发了《深圳市世界技能大赛工作激励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奖可获得百万大奖!

《办法》确定了对本市的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的经费补贴标准。本市的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包括国家设在本市的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以下简称中国集训基地)和本市设立的世界技能大赛深圳选拔集训基地(以下简称深圳集训基地)。其中,深圳集训基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每两年面向社会遴选产生。

对于中国集训基地,深圳市将根据国家下达的训练补贴经费额度,按 1 ∶ 1 的比例予以配套补贴。对于深圳集训基地,深圳市则依据世界技能大赛竞赛项目组织及技术实施的复杂难易程度,将深圳集训基地分为 A 类、B 类、C 类,并分别予以 16 万元、12 万元、8 万元的补贴。集训基地有关工作的实际支出费用总额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支出金额补贴。

《办法》明确对本市选送参与世界技能大赛工作的优秀选手予以奖励: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优胜奖的,分别奖励 100 万元、60 万元、40 万元、20 万元;对入选国家代表团的,奖励 5 万元;对入选国家集训队、广东省集训队(或经过省选拔赛代表广东省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的,分别奖励 3 万元、2 万元。上述奖励不重复享受。

此外,《办法》还明确对在本市工作并负责指导我市选手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优胜奖的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成员(含技术指导专家、教练和翻译)予以奖励,奖励标准分别为每人 15 万元、10 万元、5 万元、3 万元。

根据《办法》,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国家公布世界技能大赛表彰文件后 3 个月内制定奖励方案。奖励方案公布后,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将在 1 个月内办理奖励资金拨付手续。

深圳晚报记者 许娇蛟 责编 李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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