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尔冬 龙水 记者 严君臣)一名小伙晚上醉驾,遇上对面一辆没有变灯光的车辆。愤怒之中,他想教训一下对方,于是变道逼向对方。但在返回自己车道时,撞上了前面的两辆车。3 月 28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通海门三厂派出所交警中队了解到,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男子张某需承担刑事责任。
据介绍,在一家企业打工的张某现年 25 岁。3 月 20 日晚上,张某受姐夫之邀,到三厂镇一家酒店吃饭。因不胜酒力,张某在喝了几辆白酒后,两次呕吐。当晚 10 时许,酒宴结束后,昏昏沉沉的张某拒绝朋友送他,驾驶小轿车回家。张某驾车沿三厂镇中华路由西向东行至望江路红绿灯地段时,对面来了一辆闪着大灯的车辆,被刺得睁不开眼的张某顿时燃起一股怒火,想教训一下对方的他借着酒劲,驾车变道,逆行直逼对方。
眼看和对方快要撞上时,张某急打方向,驶回原道。随着 " 嘭嘭 " 两下,车子撞上了前面两辆正在等红灯的车辆。被撞了的车辆司机立即下车,他们和张某交涉未果后报了警。见对方报警,想到自己喝了酒的张某拿起车上的矿泉水狂喝起来,企图稀释体内的酒精。
不久,接到报警的三厂交警中队民警立即赶至现场处置。询问中,民警闻到张某一股浓烈的酒味。经对 3 辆事故车辆司机呼气,张某涉嫌酒驾,其余两名司机酒精含量为零。鉴于张某酒驾发生事故,民警将其控制后带至医院抽取血样送检。一周后,检测报告显示,张某在发生事故时,其体内每 100 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 212 毫克,远远超过醉驾标准。
(编辑 魏如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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