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朱鲸润 通讯员 何璐 赵玲)都说夫妻之间应该 " 相濡以沫 ",一旦遇到疾病困苦,两个人更应相互扶持、携手应对。但是宜兴的一对夫妻却在疾病困苦面前发生感情危机。面对患上尿毒症无法工作的妻子,曾经相爱的丈夫提出离婚。
妻子怀孕中查出肾功能异常
周红与丈夫李军在 2013 年相识相恋,2015 年底两人登记结婚。其实,周红在 2014 年底已经怀孕,然而,在怀孕过程中却被查出肾功能异常,无奈只能进行流产。婚后,周红病情不断加重,被医院诊断为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在此过程中,夫妻两人的感情也逐渐褪去。2018 年 2 月两人开始分居,李军离家外出工作。
夫妻感情渐渐淡漠,更让周红没想到的是,2018 年 3 月,李军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周红离婚,但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丈夫要离婚,妻子将其告上法庭
一气之下,当年 3 月底,周红又将李军告上法庭。周红认为,自己是在怀孕时查出孕高症、血糖肌酐升高这才导致的肾炎、肾衰竭,归根到底是因为生小孩才得的病,而自己生病后李军作为丈夫不但不帮着看病,给予精神温暖,竟还提出离婚,实在令人寒心。
" 我现在不能工作,每天自己在家进行腹部透析,每月要花 3000 多元。" 周红向法官诉说自己的困难处境,希望法律能帮助自己,让丈夫李军自 2018 年 3 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 4000 元,直至自己痊愈。
面对妻子的指责,丈夫李军也有自己的说法。李军表示,周红患有的是先天性肾脏疾病,并不是怀孕引起的。婚后,他也带着周红到处求医,先后花费 60000 多元,到现在还欠着亲戚朋友 10000 多没有还完。后来两人发生矛盾,周红住到了娘家和朋友家,他也曾多次要求周红回家,但都被周红拒绝推脱。李军表示,他已经身心疲惫,对这段婚姻不抱希望,并且目前没有工作在家休养,没有经济能力负担其他费用,请求法庭驳回周红的诉讼请求。
夫妻一方患病,另一方应负扶养义务
宜兴市人民法院认为,周红与李军是夫妻,周红因患肾衰竭需医治,且目前没有工作和收入来源,作为配偶方的李军有义务尽抚养义务。参照李军原先工作的薪酬标准,法院最终判决李军自 2018 年 3 月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月支付周红扶养费 2000 元。
法官表示,夫妻之间有扶养义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生活上互相照应、在经济上互相供养、在精神上互为支柱。周红患有慢性肾功能衰竭等疾病,并需要持续治疗;而李军虽称自己已经离职,但其作为健康人,具有完全的劳动能力,其应当承担扶养配偶的义务。(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编辑 苏湘洋)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